近日,在水利部統一組織下,海河流域全面完成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劃定工作,流域地下水超采區面積較2015年減少29%。
科學劃定地下水超采區是《地下水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的重要任務,是掌握區域水資源承載狀況、加強地下水監管和實施地下水超采治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本輪劃定工作中,海河流域共選用了水利部門、自然資源部門的4368個地下水站點監測數據,通過分析地下水水位變化趨勢、地下水開發利用程度等因素,綜合完成劃定。海河水利委員會會同自然資源有關單位完成了流域各省份劃定成果復核協調,形成流域成果并配合匯總了全國成果。
近年來,海河流域持續實施華北地區及相關重點區域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形成了“一減一增”系統治理模式和“節、控、換、補、管”系統治理措施,取得顯著成效。與2015年的上一輪劃定成果相比,流域地下水超采區面積減少29%,地下水超采量和嚴重超采區面積大幅減少。根據本次劃定成果,海河流域內淺層地下水超采區分布于京冀晉豫魯5省市,深層承壓水超采區分布于津冀豫魯4省市,內蒙古自治區和遼寧省在流域范圍內無超采區。
下一步,海委將按照水利部統一部署,進一步深入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地下水保護利用辦法》相關要求,充分利用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劃定成果,切實履行流域管理機構職責,持續推動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實現采補平衡,為推動流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水安全保障。
轉自: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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