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林業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林業國際合作促進林業對外開放的意見》。《意見》指出,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把握林業國際合作的新需求、新定位,使國外的優質資源和先進技術進得來、用得上,國內的成功經驗、實用技術、林業企業和產品出得去、站得穩。
《意見》明確,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推動務實有效的雙邊合作,營造互利互信的林業國際合作環境。實施林業“走出去”戰略,擴大我國林業的國際影響力。促進林業開放型經濟發展,提升我國林產品國際競爭力。積極參與多邊磋商,促進全球森林治理。認真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樹立我國負責任大國形象。加強林業對外宣傳,以國際化語言和表達形式,積極推介,廣泛宣傳。
《意見》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提供組織保障,確定專門機構,負責林業國際合作工作,承擔國家林業局交辦的林業國際合作具體任務,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要加強管理,規范合作行為,制訂和完善林業國際合作規章制度,強化外事歸口管理,嚴明外事紀律,開展林業國際問題和相關國際公約等宣傳普及活動;要加強研究,提供技術支撐,開展國際公約履約戰略研究,厘清國際形勢,明確國家目標,確定行動路線,有計劃地開展國別研究,確定合作需求和重點領域;要加強培養,提供人才支撐,建立健全林業國際合作人才培養機制,制訂人才培養計劃,采取多種途徑培養林業國際合作人才;要廣泛動員,擴大合作力量,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加強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合作與交流,鼓勵、支持和引導國內相關社團組織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參與國際林業熱點問題和國際公約的相關活動。(記者藺皙報道)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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