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商)全國城市農貿中心聯合會會長馬增俊日前向媒體說,如何強化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公益性,使其保持發展的同時又滿足政府公益性的要求,政府應切實承擔起為農產品批發市場解決“賣難”、穩定價格、把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實現循環經濟等相關公益功能的支持責任。
馬增俊說,加強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行業的公益性,應從4方面入手。
首先,政府應加快制定出臺農產品批發市場法規,以法律形式明確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公益性地位,為批發市場的用地、用水、用電優惠和相應的稅費減免等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礎,并對其建設、運營、監督等做出明確規定。
其次,政府應編制農產品生產保本價格指數和農產品消費低保價格指數。
第三,以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資、社會非營利性農產品流通權威機構管理運營的方式,建立“農產品價格風險調節基金”。
第四,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貸款利率和期限都給予優惠條件。同時優化貸款手續,為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冷鏈物流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支持,為農產品批發商提供收購初級農產品急需的短期資金。
馬增俊表示,國家還應建設一批骨干市場,對它們進行公益功能補貼和貢獻補貼。公益功能補貼分為硬件補貼和長期補貼。硬件補貼指對蔬菜、水果、肉類、水產等“骨干市場”新建和改造儲備庫、檢驗檢測設備等提供資金補貼,從而實現其穩定價格、保證供應和把關農產品質量等公益功能。長期補貼指對骨干市場的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檢測、信息、廢棄物處理中心等公益性設施項目日常運營、維護和檢驗檢測費用提供補貼。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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