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信息化的進程中,常常需要對企業的信息化程度進行評價。首先,中聯普信北京企業信用評價事務所發現由于我國在信息化方面起步較晚,觀念落后,基礎設施薄弱,這就使得企業在實現信息化的過程中必須常常分析企業信息化的發展瓶頸,診斷企業的信息管理結構。其次,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企業兼并、重組不斷發生,相關主體,包括國際國內相關企業、政府等對企業的綜合評價的需求,尤其是對企業信息化的評價需求也變得越來越迫切。要對一個企業信息化進行準確的評價,需要首先分析影響一個企業的信息化程度的主要因素。換言之,需要首先建立一個衡量企業信息化程度的指標體系。
1. 企業信息化評價及其意義
中聯普信北京企業信用評價事務所根據國家信息化測評中心的觀點,企業信息化是企業從傳統生產方式向現代生產方式根本性轉變的過程,即信息技術從業務應用向業務核心滲透的過程;是從傳統管理向現代管理轉變的過程;是基礎設施重建、技術應用、結構調整、資源拓展、管理再造和制度創新向信息化轉變的過程;是提高經濟主體活力、提高企業效益和競爭力、最終在國民經濟中實現人的現代化轉變的過程。那么,企業信息化評價就是對企業信息化的基礎設施、信息資源、人力資本、技術應用、交易成本、資源耗費、競爭能力及創新能力、協同效應等方面進行全面測量和度量,找出企業信息化與企業績效和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建立評價指標體系,以確定企業信息化的水平及其效益狀況。衡量企業信息化,既要體現水平,又要體現效益和效率;既要體現直接效益,更要體現發展潛力和價值。
2. 企業信息化評價的內容
中聯普信北京企業信用評價事務所提出企業信息化評價應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企業信息化水平和企業信息化效益。
對企業信息化水平的評價
中聯普信北京企業信用評價事務所認為對企業信息化水平的評價主要從企業信息化的階段和基本指標的測度來進行,以代表性的物化形態指標進行信息化測度,主要包括,從信息擴散的基礎設施條件方面,從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方面,從人力資本方面以及企業IT投資占固定投資的比重,等等。這方面的工作以國家信息化測評中心提出的企業信息化基本指標為代表,指標體系的構成以及計算方法已基本成熟,共包括戰略地位、基礎建設、應用狀況、人力資源、安全、效益指數6項一級指標和21項二級指標。這一指標體系既適用于社會統計調查和政府監測,又可以用于企業了解自身信息化基本狀況,進行初步的橫向行為對比分析。通過評價,企業可以具體掌握自身的信息化水平,為今后的企業信息化戰略規劃制定提供依據。 對創新能力的測評主要包括響應能力和知識創新能力指標。根據國家信息測評中心提出的效能指標,可以分別從適宜度和靈敏度兩個方面來衡量企業信息化的效果和能力。其中適宜度指標主要反映企業信息化的效果“合適”還是“不合適”,靈敏度指標包括了企業對響應能力和創新能力的評價。但由于效能指標在計算上主要采用通過考察企業的實際情況與標桿值的相似度來做出判斷,因此標桿值的選取和確定就成為評價的關鍵,而企業標桿值的確定是有明顯難度的。即使通過建立標桿值數據庫,并且不斷進行修改,想要以此作為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階段的企業信息化的參照標準,所得出的結論還是難以令人信服的。因為標桿值庫中所謂代表企業的選取本身還需要通過評價來確定。
對協同效應的測評,可以采用組織中人際關系協同、價值鏈管理、協同OA商務以及虛擬企業、企業聯盟之間的協同等指標;對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測評,主要采用企業競爭能力、企業學習能力、人力資本的學習培訓等指標。(中聯普信北京企業信用評價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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