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前置,百年人壽“歲歲紅”詮釋“社會穩定器”功能


    時間:2013-03-21





    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時任總理溫家寶再一次將“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對政府明年工作的建議加以強調。保監會主席項俊波也曾表示:“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任中,保險業應找準定位,更好地發揮自身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百年人壽銀保渠道推出的“歲歲紅”產品,以“保障前置”的突出特色,打破了同類產品保障只能隨交費年度增加而同步增長的傳統形態,而是客戶在投保之初就可以享受到全額保障,直到保險期滿。這一舉措為客戶提供了強大的保障服務,充分詮釋了保險的“社會穩定器”功能。

    據了解,百年歲歲紅產品進入市場后,憑借其突出的保障功能,受到合作銀行以及消費者的一致認可。今年32歲的周先生是百年人壽“歲歲紅”產品的新用戶。他表示:“以前一直沒有保險意識,也從來沒有主動去了解。現在隨著年紀逐漸增大,看到身邊的人都在通過購買保險來為生活增加一份保障,我也有些心急。在了解到“歲歲紅”這款產品具有“保障前置”等特色以后,覺得很符合我的需求,于是就給自己買了這款產品。”

    據百年人壽相關人員介紹,“歲歲紅”產品具有“保障前置”、“年金返還”和“特別紅利”三大特色。在合同有效期內,消費者可以享受到包括“疾病、一般意外身故保障”,“水陸公交意外身故保障”和“航空公交意外身故保障”在內的多種保障,并且每年都可以獲得年金返還和紅利,從保障上和收益上都免除了后顧之憂。

    以周先生為例,他每年交費10000元,共交費10年,即基本保額為10000元,保險期間為10年。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以基本保額為計算基數,他可以享受以下保障:

    1、疾病、一般意外身故保障:當年度保額:基本保額×事故發生之日的已交費年度數
      2、水陸公交意外身故保障:當年度保額+10倍基本保額
      3、航空公交意外身故保障:當年度保額+20倍基本保額


    在保障之外,周先生在合同期內還可以獲得多種收益:


      1、每年可獲得800元的生存保險金,直至保險期滿一共十次。
      2、每年可獲得當年紅利,并復利累計生息。
      3、保險期滿在已獲年度累積紅利外,額外獲得一次特別紅利。
      4、如果急需資金,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周先生可以申請保單貸款,避免因退保可能帶來的損失。
      5、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他還可以選擇將滿期保險金申請轉換為年金領取,對資金進行再次合理規劃。




    業內人士認為,保險區別于其他金融產品的本質特征在于保障功能,這是保險產生和發展之本。近年來隨著分紅型保險產品的熱銷,導致消費者對于保險的關注更多地停留在了分紅收益等投資功能上,而忽略了保險最本質、最難以被替代的人身保障功能。百年人壽“歲歲紅”產品,以獨特的“保障前置”功能回歸保險的保障本質,是目前保險市場上不可多得的一款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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