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肅文化廳廳長邵明: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的幾點思考


    作者:程世榮    時間:2011-12-23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訪談頻道對話甘肅省文化廳廳長邵明


    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的幾點思考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訪談頻道甘肅報道記者程世榮)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強調要“推進文化創新,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增強文化發展活力,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這些新的要求的提出,體現了黨中央對文化發展的新思路和新部署。同時也為我們的文化工作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作為政府文化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充分把握現狀的基礎上,應該全面貫徹落實全會精神,迎接新的機遇和挑戰,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工作再上新的臺階。


    甘肅省文化廳廳長 邵明

      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其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56個民族在長期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聯系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沖擊。因此,如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是各級政府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日前,甘肅省文化廳廳長邵明就如何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接受了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訪談頻道的專訪。

      記者:請您談一談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

      邵明: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自2004年開展以來,省文化廳多次下發通知安排部署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經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摸清了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與存在問題。經省非遺保護中心統計匯總,全省共普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線索27075條,初步確立非遺項目4133項,囊括了民間文學(815項)、民間美術(341項)、民間音樂(260項)、民間舞蹈(268項)、戲曲(113項)、曲藝(89項)、民間雜技(60項)、民間手工技藝(744項)、生產商貿習俗(75項)、消費習俗(243項)、人生禮俗(262項)、歲時節令(182項)、民間信仰(342項)、民間知識(80項)、游藝、傳統體育與競技(220項)、醫藥(29項)、其他(10項)十六大類。

      2008年,在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文化廳組織專門人員進行了“花兒”入選聯合國名錄項目的申報工作。2009年9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我國“花兒”等22個項目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花兒”的成功入選,對于宣傳和擴大甘肅省文化影響,推動甘肅省文化大省和文化強省建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甘肅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方面,存在著諸多不足,具體表現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的事業,工作量大,范圍寬闊,專業性強。從長遠發展和常態保護的角度出發,爭取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和人員編制,充實保護工作人員,真正建立起專門的保護工作機構和一支穩定的政治強、業務精、善管理的保護工作隊伍。在現有基礎上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投入力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應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拓寬資金投入渠道,研究制定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優惠政策;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金投入機制。


      記者: 如何樹立科學發展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好事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的重要關系和問題?

      邵明: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必須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是現階段文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密切結合當前文化發展與改革的實際,正確處理好事關保護與傳承工作的重要關系和問題:

      1、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繼承與創新的關系。“合理利用、繼承發展”,是生產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特點。我們要在保護中利用,繼承中發展。在對生產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過程中,一方面,我們要挖掘開發項目的生產能力,產生其應有的經濟效益,促進傳承和發展,但我們在對生產性非物質之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開發利用時,一定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形態和存在狀況,區分不同情況,對癥下藥,分類保護。

      2、不能重申報、輕保護。搞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對宣傳地方特色文化,提高地方知名度,加強重點保護固然重要,但申報只是形式,科學的搶救與保護才是目的。無形文化遺產的不可再生性,決定了我們必須把保護放在第一位。應從實際出發,盡快制定更加完備的搶救和保護現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豐富性和體現民族性、獨特性、多樣性,決定了保護方式應當是多樣的。保護方式的多樣性,是以保持其原生態,保持其按內在規律自生衍變的生長過程,不因其特有的脆弱性而導致消亡為前提的。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活態文化,其精粹是與該項目代表性的傳承人連接在一起的,對該項目傳承人的保護也應該是保護工作的重點。

      3、保護不能失真。民間文化是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層累地造成”的,由于創造和傳承民間文化的民眾所處的自然與社會環境、所受的教育與熏陶、所崇奉的信仰的影響與支配,在對自然、社會、生產、消費、道德、倫理、審美、苦樂、宗教綿延等的理解上,與我們所說的“士”階層和現代人是有鮮明的區別的,我們沒有理由要按我們現代知識分子的觀念和知識體系,去對民眾的民間文化形態和作品進行修改,以失真為代價來適應我們的思想標準和藝術要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當是原汁原味,不能失真。

      4、保護要建立在科學研究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千百年來由最底層的民眾創造并擁有的傳統文化形態,根據不同的生存狀況和發展需要,進行相應科學的切實“保護”。首要的條件,就是對于這些文化形態的歷史淵源、內在規律、發展要求和現實狀況等等,進行全面科學的考察、清理和研究,在深刻認識的基礎上,清醒的切實加以保護。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加強跨學科合作,積極開展保護模式和保護方法的探索,學習借鑒國內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上的成功經驗,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為政府決策提供智力支持。

      記者:如何強化政府主導作用,開創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新局面?

      邵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戰略性文化工作,意義重大,任務繁重。必須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網絡化。

      第一,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的紙質檔案和數字化檔案。在第一階段普查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各種形式,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數據庫。省的數據庫建設受到了文化部非遺保護督查和普查驗收組的一致稱贊,認為在某些地方可為國家非遺保護中心和全國提供經驗。建立研究、論證機制,組織各類文化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專家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有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現代技術的應用。組織力量進行科學認定,鑒別真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及物質載體妥善保管,予以保護,防止流失。充分發揮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專題博物館或展示中心。

      第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保護與管理。2008年,我省制訂了《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對傳承人的認定、管理、權力和義務作了明確規定。現在我省共有33人被文化部公布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省文化廳公布了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98人;各市、縣公布的市、縣級傳承人近600人。并通過給傳承人發放補助等形式,鼓勵傳承。

      第三,重視建立以人為核心、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采取鼓勵代表性傳承人(團體)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進行傳習活動,開展創建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以及給民間藝人評定職稱和命名“大師”、“名藝人”、“傳承人”等榮譽稱號,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后繼有人。要培育組建一批熱愛民族民間文化、專業技術精湛、業務素質過硬、樂于奉獻、年齡和專業結構合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并形成比較科學完善的人才培訓體系。2004年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以來,我們多次選派工作人員參加文化部和國家中心組織的培訓,請有關專家和領導來我省進行非遺保護專題培訓。省文化廳除每年在蘭州組織各級文化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參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等專題培訓外,還利用以會代培的方式加大培訓力度。與此同時,針對各個階段不同的工作任務和重點,堅持委派省里有關專家和工作人員到一些市、縣去講課,培訓基層業務人員。幾年來,全省上下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300期,培訓人員近萬人。

      第四,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甘肅是個由多民族共聚、多種自然生態環境交織、多種文化元素相互交融而又獨具特色的省份,隨著“甘肅花兒”成功入選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蓮花山花兒會、和政松鳴巖花兒會、岷縣二郎山花兒會以及進入省級名錄項目的臨潭新城花兒會、臨洮花兒、張家川花兒等大型花兒會舉辦場所建立“花兒”文化生態保護區將更加有利于項目的整體性保護。慶陽作為周祖農耕文化的發祥地,以豐富多彩的香包、刺繡、剪紙、皮影戲等民間藝術為主要內容,建立慶陽民間民俗文化生態區,以瑪曲彈唱,藏民族文化為內容建立草原藏族文化生態區,顯得十分重要,也已具備基本的條件。十一五期間,國家建立了閩南文化生態區、熱貢藝術生態區等,各省的文化生態區建設在十二五期間將被提上議事日程。

      第五,各級政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統籌協調,形成合力,促進各部門積極參與保護工作,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協調機制或工作機制。同時,積極廣泛吸納和聘請國內外有關學術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力量共同開展非物質文化以保護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建立專家咨詢、研究機制和檢查監督制度。各級政府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納入文化發展綱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制訂好保護工作規劃,明確保護范圍、措施和目標。加強地方性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為開展保護工作提供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成為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公民的責任和義務。要切實加大投入,建立完善保護投入機制。

      第六,積極組織舉辦各類民族民間文化藝術表演、匯演和民族民間文化節等文化活動,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教育力度,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青少年進行傳統文化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載體。近幾年,我省通過舉辦首屆甘肅省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節、民俗藝術品展覽、民間音樂舞蹈表演比賽,集中宣傳展示了我省優秀民間藝術, 2006年,文化部在國家博物館舉辦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展”,我省的環縣道情皮影、慶陽香包繡制、二郎山花兒會、蓮花山花兒會、松鳴巖花兒會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通過實物、文字、圖片等參加了展覽。從2007年開始,每年的“文化遺產日”都舉辦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活動。我省自創的大型歌劇《絲路花雨》、《大夢敦煌》、《敦煌韻》等節目在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演出上百場次,得到了外國觀眾的好評。充分利用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論壇、講座、培訓、交流等系列活動,大力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廣泛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增強全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觀念和意識,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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