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新聞出版重大科技工程的“中華字庫“,被列入《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也是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中特別指出的具有帶動作用的重大文化建設項目。從長遠來講,該工程起到承載中國文化“傳下來”、“走出去”的重任;而在項目啟動之初,能否解除漢字知識產權桎梏,讓普通人用得起字,還字于民,避免漢字淪陷為外資牟利的強權工具,成為了項目順利推進的關鍵中的關鍵。

想象一下,當我們的畢業論文發布了,當我們的名字或文章出現在報紙上,當我們奮斗了一輩子好不容易出個自傳時,我們竟面臨著因侵權被起訴的風險,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但,卻是活生生的現實。
日前,新聞出版總署“中華字庫”工程項目招標中,作為不滿足招標資質的外資企業——方正電子竟然中標,獲得了“中華字庫”部分工程的承包權。按照有關招標文件說明,這個由國家全額投資幾個億研制的“中華字庫”,知識產權將由新聞出版總署和中標單位共有。字庫這種國家信息技術的基礎核心一旦被外資壟斷,就意味著我們使用漢字,需要給外國股東交錢。
早在2007年8月份,方正電子就以“用了計算機字庫的字要交錢”為由,將寶潔公司和做《魔獸世界》的暴雪公司告上法庭,向暴雪索賠4億元人民幣,成為當時知識產權的第一案。雖然上述官司至今未果,但其威懾作用甚是強大。據方正電子提供的資料表明,方正電子采用律師函的形式,向不少企業收取了字庫使用費。其大致說法是:你企業的產品包裝上用了我某字庫中的字了,侵權了,你趕緊和我簽一個付錢用字的合同,否則,我將去法院起訴你。某著名的啤酒企業就因此交了80萬元,買了10年的用字費。
當年王選院士在國家748工程的資助下,開創了漢字新時代的技術——激光照排技術,現在已經被暗度陳倉地轉化成為了海外資產。方正電子已經轉變為在百慕大注冊、在香港上市的方正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在這種“用字就侵權”的強權背景下,我們傳承了幾千年的中華文化精髓——漢字,成為了方正電子等外資企業謀求暴利的工具。
記者調查發現,在“漢字淪陷”現象的背后,其實是國家著作權法等相關法規的空白,未對“字庫“這一特定領域的知識產權范圍進行明確界定。據了解,作為象形文字的中文擁有龐大的漢字字庫,筆畫非常復雜,設計中文字體需要高昂的代價,一套中文字庫的售價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但從現存行業模式看,都是銷售整體字庫而非其中的某一個或幾個漢字。對于方正電子這種以“用字費”形式收取的部分漢字費用,一業內人士做了個深刻的比喻:一個成衣公司在賣一款西服時加了一個聲明:“此款西服的版型設計是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如果您想在上班、社交、談判等能為您獲利的場合穿它,應征求本公司同意并支付使用費。”雖不盡相同,但內理相通。
作為國家新聞出版重大科技工程的“中華字庫“,被列入《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也是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中特別指出的具有帶動作用的重大文化建設項目。從長遠來講,該工程起到承載中國文化“傳下來”、“走出去”的重任;而在項目啟動之初,能否解除漢字知識產權桎梏,讓普通人用得起字,還字于民,避免漢字淪陷為外資牟利的強權工具,成為了項目順利推進的關鍵中的關鍵。
對此,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IT商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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