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改革開放已經走過了三十年頭,中國經濟在加入WTO后日漸同世界接軌。內部控制作為應對后金融危機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制度建設舉措,正并日益受到政府監管機構重視和企業各界人士的關注。
我國即將實施全面內部控制審計
在借鑒和吸收國際監管新理念的背景下,我國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五部委于2008年6月23日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0年4月26日又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簡稱《內控指引》)。該配套指引包括18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這標志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我國已成為繼美國和日本之后第三個要求對本國企業實施全面內控審計的國家。
該《內控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并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并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在這種形勢下,國內所有上市企業、公司都面臨著對國際注冊內控師的迫切需求。
內部控制建設節約成本少走彎路的捷徑
目前,我國的大多上市企業有加強內部控制的強烈需求,但它他們缺乏如何將內控制度嵌入企業既定的管理制度之中的可操作性強的指南和可供參考借鑒的最佳實務。內控的重要性并不表現在它需要企業重新制定單獨的制度,這不僅會增加企業的成本,而且會割裂整個企業的管理流程。企業需要將現有的制度按照指引要求做必要的梳理,查找現有制度和應用指引之間的差距。
實施內控制度是要付出代價和成本的。但是,這是一件非做不做的事情。在企業普遍缺乏內部控制體系設計、執行和評估專業人才的情況下,借鑒國際內部控制領域理論知識,特別是實務經驗與技術方法,可以為企業董事會、高級管理層提供可供參照借鑒的內部控制流程設計、文檔管理建設、風險評估的指標體系及其評估工具,減少企業單打獨斗的研發成本,節約時間少走彎路,實現企業建立內部控制系統的目標,為企業防范風險,提高經營的效率和效果,增強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促進合法合規提供合理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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