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有著中央電視臺正直形象的央視網,一直是一個權利的捍衛者形象,08年狀告迅雷公司維權,09年發起版權保護聯盟。而如今,央視網也坐在了被告席的位置上,但案件的進展卻并不順利。一夜間損失2300萬元的求索恒達公司兩年三訴央視網絡有限公司,然而至今案件仍在審理之中。
該案背后,折射了在網絡這種新傳播技術的沖擊中,侵權方和維權方在不成熟的法律監管下的矛盾。而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求索恒達公司長路漫漫的維權路?還要從一部熱播臺灣劇說起。
一條難忘的索賠路
這場跨越了兩年,索賠2300萬的糾紛緣起于我國臺灣地區拍攝的一部電視劇《意難忘》。
2007年9月,中央電視臺第八套頻道的熱播劇《意難忘》,其收視率甚至超過了該頻道的黃金強檔熱播劇。
經過求索恒達公司經過調查推斷,《意難忘》將成為網絡影視劇中一部熱播作品。湊巧這次中央臺一改往日購置電視劇時一并購入該劇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的做法,并沒有購買《意難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這就給求索恒達公司一個機會,打算趁著央視熱播的‘東風’買下《意難忘》的網絡傳播權。”求索恒達公司代理律師說。
當時《意難忘》的獨家中國大陸網絡版權,已經由臺灣映畫事業有限公司轉讓給了北京橡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是,求索恒達公司于2007年11月以561萬元的價格,從橡木公司購得了《意難忘》中國大陸地區的網絡版權。并立即與全國網絡版權代理商取得聯系,最終選擇了云南、貴州、湖南等地6家代理商并簽訂了網絡版權交易合同。而當6家代理商與求索恒達公司簽訂了《意難忘》網絡版權區域銷售合同,在各自區域進行網絡版權經營時,卻發現《意難忘》一劇竟然出現在了央視國際網站上,這導致了6家區域代理商無法經營,于是紛紛要求與求索恒達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相應賠償。期間,求索恒達公司為尋求談判,打電話給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希望能夠協商解決,但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沒有給予答復。“錢還沒賺到,先面臨索賠”,這使得求索恒達公司面臨著前有橡木公司追討余款,后有6家代理商要求賠償的兩難境地。
進退維谷之中,求索恒達公司于2008年12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認定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侵犯了求索恒達公司對《意難忘》的網絡版權,并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2300萬元,同時公開向求索恒達公司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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