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料的底線:警惕互聯網傳播下的“蒙面作惡”


    作者:金陵客    時間:2010-08-26





    近一段時間以來,網絡爆料有一種不負責任的傾向,值得注意。先有一則網帖曝安徽合肥42中英語組女教師“孔菲艷”誘奸900名學生,輿論嘩然。合肥42中根本沒有“孔菲艷”其人,這個帖子所有內容純屬捏造。6月7日,合肥市政府新聞辦發表嚴正聲明,澄清事實,足見此事所產生的惡劣影響。后有“壞壞的小色女”以《圍觀啦!校長裸體上課,女生花容失色》為題發帖,說此事發生在南京中山文理學院,“千真萬確,不摻假”。被“裸模”的院長7月18日在《揚子晚報》上則批評此帖“把現場寫得像小說一樣,這是胡扯”。近日則有更齷齪的。中國新聞網記者任云云8月23日在連云港報道,日前網絡盛傳的帖子稱一位基層女干部“拒領導潛規則遭暴打,被打得住院不起”;“這么一個類似黃色小報內容的帖子迅速在網上傳播開來,而且出現了幾個版本,從最初的緋聞到后來指向當地的縣領導,內容之曲折離奇,堪稱一部現代倫理情感官場小說”。

    爆料是網絡的家常便飯。這種“家常便飯”增添了人們發言的渠道,也確實揭露出生活中不少問題。由“九五之尊”香煙抖出一個貪官周久耕,是大快人心的爆料佳話之一。相比起來,上述幾例不負責任的爆料,則有損網絡的形象,既暴露出發帖者的粗俗與惡劣,更傷害了無辜的當事人。或者是嘩眾取寵,或者是惡意誹謗。這種不負責任的爆料傾向,其實是低俗、庸俗、媚俗最惡劣的表現之一。說它傷天害理,并不為過。

    爆料的底線就是新聞的底線。新聞的底線是什么?是力求真實。越過了這道底線,新聞則不成其為新聞。新聞就是要用事實說話,既要說“事”,必當求“實”。換言之,真實地反映事實真相,報道現實生活中的“真材實料”,而不是“人造材料”,應當是一切新聞的首要之義。爆料同樣如此。如果只有曲折離奇的情節,卻無確鑿無疑的證據,這種爆料,不叫爆料,而應該叫做胡編亂造。

    爆料的底線就是法律的底線。法律的底線是什么?從最小處說,至少應該沒有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互聯網不是無法無天給人亂扣屎盆子的地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內容的信息。這就是法律的底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0年6月8日發表的《〈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說:“上述法律法規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互聯網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依據,所有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必須遵守。”

    爆料的底線,說到底,就是做人的底線。做人的底線是什么?人不同,答案不同。在我看來,尊重他人人格如同尊重自己人格,作為做人的底線,應該是大多數人的共識。互聯網不是一個只要求尊重自己人格,卻可以隨心所欲地踐踏他人人格的地方。換句話說,網絡爆料之目的,只在于為社會,為大眾,而非為自己,更不是為一時之怨或者一己之私。魯迅1934年5月22日致楊霽云信中說自己的雜文,“雖大抵和個人斗爭,但實為公仇,決非私怨”。這種“實為公仇,決非私怨”的態度,正可以作為今日網絡爆料的一個分水嶺。倘若為自己的名利而到處尋求“刺激”、尋覓“猛料”,不惜為那些不負責任的帖子推波助瀾,為一些虛假事件提供權威的主流傳播渠道,雖能一時吸引“眼球”,最終都只能是害人害己。這樣的“爆料新秀”,踐踏的不僅是他人人格,其實也正包括他自己的人格。

    對爆料加以鑒別,其實是老生常談。《中國青年報》2010年8月24日有文章說,69.1%的人表示對于微博傳播的信息,一定要加以甄別;“有些網站推薦的話題會起一些聳人聽聞的標題,其實沒什么內容。”看來,不負責任的帖子多了,恰恰可以鍛煉人們的眼睛。作者:金陵客注:作者是江蘇省雜文學會會長、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客座講師)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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