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農機新產品鑒定管理工作,鼓勵和引導自主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新產品技術質量水平,保證新產品先進性、適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為農機新產品設計定型、技術水平評價、批量生產、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生產銷售、推廣使用、獲得獎勵、享受國家有關扶持政策等提供依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發〔2010〕22號《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文件和《農機工業發展政策》,同時為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細則(試行)》的實施,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特組織制定了《農機新產品鑒定管理辦法》,并于11月6日印發給各有關企業。
據悉,該管理辦法所稱新產品是指在行業范圍內具有先進性、可靠性、適用性、安全性和新穎性,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結構、性能、功能上有明顯提升的農機產品。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為鑒定組織單位。列入農機工業發展規劃、發展政策、重大科研計劃及農業機械產品鑒定涉及的農機新產品鑒定等工作,按照本辦法執行。企業自行開發的農機新產品可按照本辦法進行鑒定。本規定自2015年11月15日起施行。(謝慧)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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