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體版權爭端可尋共贏之道


    作者:孫貴田    時間:2014-06-19





    在移動互聯網出現之前,信息是不對稱的。媒體、網絡的頭條是編輯決定的,盡管用戶可以通過點擊不同的新聞找到對自己有用的、喜歡看的信息,但增加了很多時間成本。

      通過新技術,“今日頭條”將頭條的選擇權交給了用戶。通過讀者的訂閱標簽、瀏覽行為、所處的位置等洞察用戶的需求,然后推薦不同的新聞。但是,“今日頭條”在這樣做的時候,沒有與要鏈接或者轉發內容的所屬媒體簽訂相關協議,也沒有付出相關版權成本,為以后的發展埋下了隱患。

      “今日頭條”是否侵犯傳統媒體版權的問題,涉及新的技術形態的以后發展,也關乎具有原創能力的傳統媒體、門戶網站的發展,影響巨大而且深遠。

      一方面,在移動互聯時代,公眾可以選擇的移動APP客戶端有很多,“今日頭條”能夠脫穎而出,主要原因就是其用創新手段盡最大可能滿足了公眾的信息需求。

      另一方面,新聞是傳統媒體和一些網站的產品,他們是原創者,他們的產品被使用分享的時候,理應得到回報。

      過去,傳統媒體的利潤主要來源是報紙發行和廣告。但是隨著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公眾獲取信息的渠道發生根本改變,傳統媒體發行越來越難,廣告收入越來越少。傳統媒體試水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手段難以打開新的利潤增長點的時候,“今日頭條”讓傳統媒體意識到了版權的巨大內涵。在移動互聯時代,一篇獨家消息稿件,瀏覽量過億是常事,其背后衍生的廣告空間和流量空間,深刻改變了傳統意義上人們對于新聞稿件版權的認識。

      從當前態勢來看,要想解決“今日頭條”是否侵犯傳統媒體版權的問題,并非易事。訴訟既解決不了維護眾多用戶利益的目的,也很難在鼓勵“今日頭條”的創新行為和保護新聞原創方面找到平衡點。

      把眼光放得更加長遠,把視野放得更加寬廣,首要考慮的不是“今日頭條”的利益,也不是傳統媒體的利益,而是用戶的利益。如果解決問題遵循多贏原則,最好的方式莫過于版權部門主動介入,讓多方坐下來,本著互惠、共贏的原則,各退一步,求同存異,達成共同發展共享利益的協議,一些問題的解決可以分步驟,可以制訂一個時間表。這一思路,符合互聯網開放的特點,長遠來講,對相關利益方也是最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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