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六批)的通知》。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2012年3月印發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界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是指風力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太陽能發電、地熱能發電和海洋能發電等。根據該《暫行辦法》,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因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被視為獲得國家電價補貼的通行證。
據了解,從2012年到2014年,我國已公布過5批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目錄,合計涉及光伏電站規模約14.7吉瓦,占總量的4.9%。不同以往的是,第六批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目錄中的光伏電站裝機量超過19吉瓦,占比上升到36%以上。由此可見,我國光伏裝機量在近年來呈現出高速發展態勢,已成為推動能源革命的生力軍。
近年來,隨著可再生能源規模的不斷擴大,補貼資金不足的問題也愈演愈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電價處副處長支玉強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該項補貼資金缺口累計達到550億元左右,“隨著可再生能源新增規模的不斷擴大,到年底預計突破600億還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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