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伊婷)標榜雙倍濃縮,價格高高在上,質量卻大幅縮水……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日前發布的濃縮洗衣粉和濃縮洗衣液產品質量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市售的部分宣稱濃縮概念的洗衣液或洗衣粉產品,質量很差,甚至達不到國家(行業)普通型產品標準,個別產品活性物含量只有6%~7%,產品指標與標準要求相差較大。不僅質量不達標,個別產品售價還很高,例如上海卑詩菲沙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愛可麗凈雙倍濃縮嬰兒專用高效洗衣液”,零售價就高達112元/kg。
濃縮洗滌劑以其節水經濟、去污高效、環保等特點而受到廣泛歡迎,并早已成為全球尤其是發達的市場主流,但在國內洗滌劑市場卻是行業新寵,市場魚龍混雜的現狀嚴重干擾了該行業的正常發展。去年10月,為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濃縮洗滌劑,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依據濃縮洗衣粉國家標準和濃縮洗衣液行業標準,推出了“濃縮洗滌劑標志”證明商標以及相應的技術規范和管理辦法。該標志的推廣對于規范行業市場起到一定作用,但濃縮洗滌產品真假難辨的現象依然存在,仍有一些企業打著濃縮的旗號,生產銷售普通洗滌用品,質量與標準相去甚遠。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于去年12月7日委托國家輕工業洗滌用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對國內市場上銷售的濃縮洗衣粉和濃縮洗衣液產品進行了質量跟蹤調查。本次質量調查產品的范圍為濃縮洗衣液和濃縮洗衣粉,而對于是否為濃縮型產品的甄別,則以產品銷售包裝標示的產品名稱、性能特點等是否含有濃縮、超濃縮、高濃度、超濃度等類似表征產品具有濃縮化的詞語確定。檢測評定中,洗衣液以2012年11月實施的QB/T 1224-2012行業標準規定的普通型和濃縮型洗衣液產品指標分別進行判定,洗衣粉以GB/T 13171.1-2009國家標準規定的HL-B型(含磷濃縮型)或GB/T 13171.2-2009國家標準規定的WL-B型(無磷濃縮型)指標進行檢測和判定,在所檢指標中如果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不符合判定標準要求時,就判定該產品“不符合”。
本次調查樣品由承檢單位在國內北京、太原、湖南、山東、陜西及周邊地區等地的零售批發市場上購買獲得。調查了市售的50個濃縮洗滌劑產品,其中洗衣液30個產品、洗衣粉20個產品。濃縮洗衣液產品涉及18個生產或經銷企業,濃縮洗衣粉產品涉及13個生產或經銷企業,這些企業分布于上海、廣東、山西、浙江、湖北、陜西6個省市區,并有部分進口商和香港企業。經檢驗,50個產品中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數共29個,總體符合率為58%。
本次調查產品囊括了洗滌用品行業的知名品牌,這些產品占據了國內主要零售市場,同時也檢驗了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所生產的地方品牌,因此,調查結果能夠客觀反映行業的現狀。從產品質量檢測情況看,獲得“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濃縮洗滌劑標志”的產品質量普遍很好,產品質量均高于國家和行業標準,特別是濃縮洗衣液質量均遠高于行業標準。總體來看,部分中小品牌質量嚴重低于國家和行業標準,其產品過分宣傳、夸大宣傳較為普遍,產品包裝宣稱“濃縮”、“超濃縮”、“高濃度”、“超濃度”等類似用語,但實質為非濃縮型產品的現象較為普遍。更有甚者,一些產品連普通型產品標準都達不到卻仍然宣稱“濃縮”、“超濃縮”,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欺騙了消費者。
據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產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均為產品的基本標準,企業應主動遵照執行,或制定嚴于國家、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細則》第17條中明示,對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為此,協會再次呼吁,各洗滌用品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符合和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標準進行生產和銷售,保證和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維護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推動行業誠信建設,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從而推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中國質量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