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轉企改制單位的財政保障問題,河南省財政廳表示,轉企單位提前退休人員待遇由原單位支付。清產核資后,轉制單位確實無力解決的,由財政撥付專項經費解決;對轉制時自愿辭職和分流人員,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轉制單位經評估的實物或凈資產,在扣除按政策列支的改制成本后,作為改制后公司的注冊資本;轉制后,原有的事業費仍按原渠道撥付,保持5年不減;原事業編制內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由財政負擔的部分,轉制后,繼續由財政部門安排。
對于轉企改制單位的人員安排,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會幫助企業設計合理的員工薪酬制度,對現有的工資外的津貼、補貼、福利等項目進行清理,合理部分納入工資分配;轉制時在職人員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轉制時已經退休的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可以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實行醫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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