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海燕)記者日前在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了解到,中汽協近期將會同國家有關部委協商停止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生產及銷售具體檢查辦法。
據了解,繼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將汽油機助力自行車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之后(汽油機助力自行車自目錄下達之日起立即停止生產及銷售),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前不久也發布了2011 年第184 號公告,對《助力車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刪除了涉及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有關規定,取消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生產許可證。根據國家標準GB17284-1998,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以下簡稱燃油助力車)是裝有汽油機、具有兩個車輪,氣缸容積不大于30ml,整車凈重不大于40kg,最高車速不大于20km/h,能實現腳踏、機動兩種功能的特種自行車。據中汽協介紹,燃油助力車屬于高污染、高排放產品。
燃油助力車僅實施國家質檢總局主管的生產許可證管理,無需通過生產準入和環保型式核準管理,排放控制要求很低。目前,對燃油助力車僅采用怠速污染物排放控制,沒有實施工況法排放控制和燃油蒸發污染物排放控制,而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絕大部分污染物都是通過工況法排放標準和燃油蒸發排放標準來控制的。從怠速污染物排放標準來看,與目前輕便摩托車實施的標準相比,燃油助力車CO 排放限值是輕便摩托車的1.2 倍,四沖程燃油助力車HC 排放限值是輕便摩托車1.5 倍,二沖程HC 排放限值是輕便摩托車兩倍。燃油助力車的使用將會嚴重污染大氣環境,影響國家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而由于燃油助力車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低,主要由作坊式企業拼裝生產,產品沒有發展空間,完全可以被環保的電動自行車代替。另外,燃油助力車的存在,為“大排小標”非法燃油助力車生產留下空間。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燃油助力車,都屬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以“大排小標”的非法燃油助力車。這些非法燃油助力車氣缸容積在48ml 至150ml 之間,實質上就是不受政府部門管理的摩托車產品,以燃油助力車的名義非法大量流入市場,因其生產企業逃避了各種稅收和管理費用,不受國家對機動車的監管,以低價銷售,危害性極大。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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