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改委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皮革產業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1年3月27日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6月1日起施行。與舊版相比,新版目錄在其鼓勵類中新列入了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潔生產、皮革后整飾新技術開發及關鍵設備制造、皮革廢棄物綜合利用;皮革鉻鞣廢液的循環利用,三價鉻污泥綜合利用;無灰膨脹(助)劑、無氨脫灰(助)劑、無鹽浸酸(助)劑、高吸收鉻鞣(助)劑、天然植物鞣劑、水性涂飾(助)劑等高檔皮革用功能性化工產品開發、生產與應用。限制類中,將舊版年加工生皮能力10萬張牛皮以下生產線,提高到年加工能力20萬標張牛皮以下的生產線,新增年加工藍濕皮能力10萬標張牛皮以下的生產線。淘汰類中,將舊版年加工生皮3萬張牛皮,提高到年加工生皮能力5萬張牛皮、新增年加工藍濕皮能力3萬標張牛皮以下的制革生產線。
2、環保部首次發布符合環保規定的制革企業名單
環保部2011年5月19日發布“第一批符合環保規定的制革企業名單公告”,2011年8月29日發布“第二批符合環保規定的制革企業名單公告”。環保部委托中國皮革協會組織專家對提交申請的制革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各企業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環境保護部環保督查中心負責現場復查工作。對于未列入公告的制革企業,各級環保部門暫緩審批其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得提供各類環保專項資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不得為其出具任何方面(包括生皮加工貿易)的環保合格、達標或守法證明文件。
3、《皮革行業“十二五”規劃指導意見》正式發布
2011年9月5日,《皮革行業“十二五”規劃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意見》系統總結了“十一五”時期皮革行業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未來五年皮革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建議,旨在通過結構調整和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大力提升皮革行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在新一輪的國際產業轉移和戰略調整中爭取更多的主動權和話語權,為我國從皮革大國跨入皮革強國行列夯實基礎。
4、世貿就歐盟對中國皮鞋征收反傾銷稅作出裁決
歐盟委員會2011年3月16日宣布將從2011年3月31日起,正式停止對越南和中國生產的皮鞋征收反傾銷稅,但仍對上述產品進口沿用為期1年的監察機制,我國鞋類出口形勢依然嚴峻。世貿組織10月28日發布中國訴歐盟皮鞋反傾銷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專家組報告,裁定歐盟《反傾銷基本條例》第95條違反了世貿組織相關規則,歐盟反傾銷主管機關在對華皮鞋反傾銷原審調查中適用該條款是錯誤的。同時,歐盟反傾銷主管機關在原審和復審調查中還違反了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有關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
5、中國皮革協會換屆選舉產生第七屆理事會
2011年9月5日,中國皮革協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暨七屆一次理事擴大會議在上海召開,現場投票選舉產生了第七屆理事會,由64名正副理事長單位、277名常務理事單位、442名理事單位組成,并特聘11名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顧問和7名邀副理事長單位。蘇超英任第七屆理事會理事長,李玉中任第七屆理事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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