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要求加強和完善轉企改制后的非時政類報刊主管主辦制度。
按照主管主辦單位的資質和職責要求,報刊出版單位與主管主辦單位應該是隸屬關系而不是掛靠關系。主管主辦單位須切實擔負起管導向、管干部、管資產的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主管主辦單位的資質,探索建立主管主辦單位與出資人管理體制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其中特別強調,不具備資產重組條件的非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企后原主管主辦單位關系暫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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