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采編不良從業行為將被登記在案


    時間:2011-06-08





    情節嚴重都終身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公眾查通過中國記者網查詢記錄

    《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辦法》已于5月17日起正式頒實施。據了解,從事新聞采編活動的人員自不良行業行為記錄登記之日起,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被限制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期限,最嚴重者終身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該《辦法》對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作出明確認定,主要包括9個方面:一是以提供虛假、偽造的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申領新聞記者證;二是利用新聞采編工作之便,從事廣告、發行等經營活動;三是被吊銷新聞記者證且未滿5年的人員,從事新聞采編活動;四是編寫虛假新聞,包括在采寫新聞報道中采取憑空捏造、無中生有,隱瞞事實、制造假象,偷梁換柱、移花接木等方式,造成發表的新聞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行不;五是做從事有償新聞活動,包括為發表新聞報道而主動索取或被動收受被采訪對象、利益關系人財物等行為;六是徇私隱匿應報道的新聞事實,包括為不發表新聞報道而主動索取或被動收受被采訪對象、利益關系人財物等行為;七是其他以新聞采訪為名謀取不正當利益,包括利用輿論監督進行敲詐勒索、打擊報復等濫用新聞采訪權利的活動;八是因新聞采編違法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九是其他違反新聞出版管理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的行為。


    編后語:《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辦法》已經頒實施,規范新聞采編活動行為日臻完善。作為新聞工作者,《辦法》中的“九種行為”都是“高壓線”,碰不得。特別是“以曝光相要挾,強迫企業出錢”的問題,近幾年時有發生,尤其值得警惕。搞批評報道,一定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表述嚴謹,一定不要與錢沾邊,不要借機攬廣告、接贊助。在這些檔案里,可不要“榜上留名”。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