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吳煮冰著《洋人撬動的中國》中國畫報出版社 2017年4月出版
雇傭洋人來中國海關,由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具體負責,從與中國簽有條約的國家中選用,主要考慮因素是該國在中國的貿易量大小,債權多少、政治勢力強弱等。專門人才和迫切需要的高級人員,雖不經考試,但選擇、調查程序到位,做到百里挑一,絕不含糊。赫德不但重視用考試的方法搜羅人才,還能做到不拘一格選人才。他說:假如誰真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就破例錄用他;假如他“不行”,立即對他說“不”。
赫德還常說,要把文學或科學方面出類拔萃的人才招進海關,為海關增光。
由于海關由洋人管理,實行應收盡收的辦法,海關稅收大量增加,在還了賠款和外債后,仍綽綽有余,朝廷的日子也滋潤起來。
1861 至1910 年的五十年中,中國海關共收了9.1 億兩關稅。第一次鴉片戰爭前,海關稅收幾乎全部用于大清皇室開支,鴉片戰爭后,海關稅收才少部分用于償還外債。第二次鴉片戰爭后,海關稅收開始用于賠款、外債和軍費,總體上看,賠款、外債占海關稅收總數的20%~ 30%,軍費支出占稅收總數的30%~ 40%。
由于稅收數目大、增長快、可靠性強,重大開支都指望關稅。像江南制造總局、金陵機器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及船政學堂、天津機器局、天津武備學堂、長江口至南京下關等九處炮臺,以及后來幼童赴美留學等項目的費用,都是從關稅收入中支付的。
如果沒有關稅收入,以上開支都將由老百姓來承擔,中國老百姓的生活將更艱難,從這個角度來看,洋人領導下的海關,減輕了中國勞動人民的負擔。
此外,海關和外債始終綁在一起,清政府一缺錢用,就用海關做擔保,向洋人借。關稅擔保和償還成為對外賠款慣例。用關稅作抵押借外債,必須經朝廷和總稅務司同時批準,二者缺一不可,否則一分錢都借不來。與地方官府和官員比起來,外國人更信任海關。
19 世紀70 年代以前,清政府向老外借款,一般都是由地方官員向外商個人借。70 年代后,清政府才向外國銀行借錢,主要是向在華勢力最大的匯豐銀行借(匯豐銀行是1866年在香港注冊成立的)。
1878年,匯豐銀行想壟斷中國的借款業務,希望大清國上上下下都借他們的錢。為此,他們派人四處游說,希望清政府把匯豐銀行列為借款指定銀行,但沒有收到預期效果,于是找到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赫德認為這是個好事兒,如果辦成了,對大清國來說有的是錢借,對匯豐來說,可以壟斷對華借款,只賺不賠。
赫德向朝廷推薦匯豐銀行作為辦理借款的專門銀行,他說匯豐銀行在上海、福州、寧波、漢口、廣州、天津、澳門、北京、基隆等地設立有分行,形成了一個遍布中國沿海、沿江的金融網,資金雄厚,信譽也好。
總理衙門很有眼光,說借款時可以首先考慮他們,但不能作為唯一,以免引起其他外國銀行的不滿。此外,也可以防止匯豐銀行控制中國的金融財政。赫德見總理衙門已有戒備心理,便不再提這事兒。
聽上去感覺總理衙門很有遠見,但實際上遠不是那么回事兒。實際情況是,匯豐銀行主宰近代中國金融業85年。僅1866年至1894年,清政府共向匯豐銀行借了28965175兩白銀,占整個外債的70%。
赫德管理中國海關并不省心,時常受到責難和批評,以至于他不得不向全國海關發通告說:我們是在為一個很難說和我們有任何共同之處的民族工作,這個民族國運衰落,卻自命高人一等,知識貧乏卻自命不凡,說他們沒有物質力量,卻奇特地掌握著國計民生,說他們缺乏西方標準的知識,卻又十分節儉、勤勞,安于現狀。他們對所有的外國人不屑一顧,認為洋人是被用來同我們自己國家的人打交道的人。他們絕不愿意讓我們這些領取他們薪俸的人來對他們發號施令,我們在這里做事兒,要注意處理好與地方當局的關系。
李泰國任總稅務司時,仿照英國領事館用人辦法,所有重要職位一律任用英國人,級別低又不重要的職位才雇用華人。赫德接任總稅務司后,也像李泰國一樣,對華人關員實行絕對統治。他認為,海關如果沒有洋人的“幫助”,中國人就不會按稅則征收關稅,就會造成稅收流失和管理混亂。這話雖有夸張成分,但也基本是事實,因為受舊海關潛規則影響,關員們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良習氣,人情大于法的觀念根深蒂固,腐敗隱患一直存在。
1870年,秦海關發生了一起內外勾結走私皮張和醫藥案,被人告到赫德那里,兩名華人關員被除名并移送官府。赫德認為,這樣的不法行為,其他海關可能也存在,只是沒有發現。為此,他向各關稅務司發出指示,說華人關員是靠不住的,要由洋關員去檢查和核證。沒有稅務司的簽名,或者內班洋關員的草簽,不能讓任何證件離開公事房。華人關員不能單獨負責一個工作臺,要在一名洋關員的監督下工作。
赫德還把洋關員從清朝行政人員中劃分出來,稱為“治外法權化”人員,作為中國官員的洋關員,不受中國法律約束,他們如果犯法,只受本國領事裁判。華人關員也跟著沾了一點兒光,中國官府逮捕海關華人官員時,也要征得稅務司同意,同受雇于外國公使館、領事館的華人一樣。
海關中所有高級官員,都有基層工作經驗,處理業務也能駕輕就熟。有一個叫詹柏的德國籍關員,在海關服務了23年,憑資歷早可以升任稅務司了,可是多少年過去了,他自認為已經“煮熟的鴨子”飛來飛去,卻就是落不到他的嘴里。他很是郁悶,專程到北京向德國公使館申訴,請求公使館替他美言幾句。一次聚會時,德國公使向赫德提起這事兒,希望赫德能高抬貴手。
赫德聽了,先是一愣,接著理直氣壯地說:詹柏的品行和能力,可以任稅務司,但他的漢語水平太差,漢語考試從來沒有及格過。海關早有規定,漢語不過關,不能任稅務司,所以不能提升。
公使說:看在他為中國海關服務二十多年的份上,破例一次。
赫德說:可以破例提升他為稅務司,但可能同時給他下個不稱職的辭退命令。因為海關規定,漢語不及格就是不稱職,不稱職就要辭退。
公使一時無話可說,只好悻悻地離開。
洋人幫辦由三等提升二等,由二等提升一等,漢語考試必須及格,或者任職不少于6年。稅務司級別的提升,從1924年入關的法國籍一等幫辦杜蘇威
副稅司或頭等幫辦中選拔,要考慮他的國籍、品性、漢語能力等條件,一般要在前一個職務上干滿三年。漢語不及格,或靠翻譯才能處理文件的,不能提升為稅務司或副稅務司。
華洋關員的錄用和升遷,都要經過體檢、測試等程序,還要考英語、漢語和算術。關員的考核、加薪、升級,憑各部門主管每年一次的“人事秘密報告”(即年終考核報告)。考核報告分為“德、才、能、知”四大類。其中,“品行”分五個方面19項,以后又進一步細化為“品行、學識、工作、操行、才能、健康、綜合”等7項內容。
赫德十分重視海關的榮譽和影響,無論是洋關員,還是華人關員,如果懶散草率、不守時、玩忽職守、不勝任工作、好爭吵、不服從、無故缺席、泄密、貪污、盜用公款、賄賂、經商、酗酒,以及有重大不道德行為的,都要受到處分,根據情節輕重,可能被訓斥、停職、停薪或開除。
洋關員毆打華人關員,要立即開除。
赫德經常告誡洋關員,誰都不能以為海關是個政府部門,一旦進入,就可以胡作非為、不講工作效率,任何一個不勝任或不稱職的人,都會立即免職。
1854年至1870年,有181名洋關員離開海關,其中81人被除名,53人勒令辭職,7人不稱職,5人酗酒,4人瀆職,1人受賄被開除。另外,有3人免職。
赫德三令五申強調,海關中任何人,只要殺人或傷人了,無論被殺、被傷的是哪個國家的人,無論自衛或非自衛,都要立即報告稅務司,并立即辭職;然后,到他自己國家的領事館尋求保護,請求調查。如果確實有過失,送往審訊,或者受到領事處罰,他的雇傭和薪俸,從事件發生之日起,無限期地停止,海關也要辭退他們。如果是因履行職務,或自衛而采取的行動,不受懲罰,恢復職位。
赫德對稅務司們的要求也比較嚴格,必須按規定行事,如發現可能有問題,立即停職,直到問題徹底查明,要么處分,要么恢復職務。他對各關財務的管理非常嚴格。1870年頒發了《十條禁令》,1877年制訂了《續理賬誡程》,要求賬目由稅務司掌管,稅款委任專人負責管理。海關人員不得借用公款,不得提前發工資。不管什么原因,得到額外收入,要存入總稅務司項下的賬戶上,絕不可任意使用。
1892年5月13日,總稅務司署稽查稅務司阿理文宣布:“宜昌關署理稅務司李約德被停止行使職務,宜昌關關務由其暫行代理。李約德被停止職務的原因,是海關廢舊物品變賣后的50兩銀子,沒有按規定存入總稅務司項下的賬戶上,有私自動用的嫌疑。經過近半個月的深入調查,沒有發現宜昌關存在其他問題,50兩銀子也沒有私自挪用,只是沒有入賬。何理文于是向總稅務司赫德提出終審報告,建議免去李約德的署理稅務司職務,調他關安排使用。
赫德每年要巡視一次各海關,他巡視時,人員都要在位,可以把各種建議及控告直接交給他。他因故不能巡視時,派有關稅務司輪流巡視,檢查賬簿、稽查賬目、查核海關結余等。
因為各種制度得到認真執行,海關沒有出現過大問題。
在赫德的領導下,中國海關不但迅速實現現代化,而且成為最有效率、少有貪污的清朝官僚機構,促進了自由貿易,也保證了有效管理,還為清朝政府征收了大量稅款。
晚清的中國海關也稱“洋關”“新關”,與之相對的則是“常關”“舊關”。“洋關”管理國際貿易,“常關”管理國內貿易,仍由清政府官員主管。兩種體制產生兩種績效,“洋關”高效廉潔,“常關”貪腐蔓延。
“洋關”的工作人員是從全世界招聘的,其中的洋人稱為“洋員”,中國人則稱“華員”,無論“洋員”“華員”都能廉潔自守。同是中國人,在“洋關”工作的廉潔自守,在“常關”工作的則個個腐敗。
與洋人領導的“新”關相比,清朝的舊海關由地方大吏管理,全國海關互不隸屬,互不通氣,規章制度不一,雖獨立自主,但架構落后,人員素質低下,對商人隨意敲詐勒索;赫德領導下的海關行政組織、人事管理、財務制度、征稅章程統一。舊海關實行包稅制度,只要完成定額,之外的稅款自行處理,大量稅款流入個人腰包;赫德領導下的海關實行實征實報,征收費用和稅款分開,保證稅款不受影響。舊海關沒有財務制度,海關監督上任時,帶一個賬房先生管理賬目,財務管理原始落后,永遠是一筆糊涂賬;赫德領導的海關,請英國財務部專家設計了一套財務管理制度,科學合理。此外,赫德領導下的海關,管理人員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受過高等教育,有些人有學士、碩士甚至博士學位。
赫德領導下的海關高效廉潔,在中國千年帝制的歷史上,可說是廣陵絕響。
晚清海關之所以廉潔,與“一把手”赫德有很大關系。赫德不是神仙,也不是金剛之軀,也許也有貪欲之心,但面對多方的監督和壓力,不敢輕易“出手”。首先是來自中國政府的壓力。如果他的工作不能讓政府滿意,他的職位馬上會丟掉,為此他必須是一個忠誠的雇員,貪污腐敗的丑聞是絕對不能出現的。其次,許多窺視這一職位的競爭對手一直想把他趕走,派自己的人控制這個職位,鞏固在華利益,他不能因廉潔問題讓別人抓住把柄。再者,是來自英國政府的壓力,他在中國的言行是代表英國政府和人民的,因而不能被丑聞纏身,給英國政府和人民丟臉;第四,是新聞媒體的監督,不僅有中國民間媒體,還有其他國家的,特別是俄、德、法三國的媒體,巴不得他出點兒事兒,再把事情放大,將他趕下臺。
所以說,監督很重要,赫德直到退休時才敢挪用公款,數額也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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