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故宮文創店“故宮淘寶”推出一款清代造型的娃娃人偶,而后很快下架。原因是,該款娃娃的身體部分與國外某品牌娃娃相似。故宮方面發表聲明稱,娃娃身體部分為合作工廠提供的其享有知識產權的結構通用身體模型,但依然決定停售此款娃娃,已經售賣出去的娃娃一律退款召回。
在這款娃娃是否存在知識產權問題仍存爭議的情況下,故宮方面主動將其下架,并召回已經售賣出去的娃娃,其認真嚴謹的態度值得點贊。不難想象,未來那些經重新開模制作的“故宮娃娃”將會在市場上受到更大的關注,銷售完全就不叫事。
故宮的態度值得點贊,也值得其他文創企業反思。文創產品是創意的產品化,其特性就是有文化內涵。一個好的創意往往會使得一個產品發生質的提升,具有點石成金之效。
然而,現實中很多所謂的文創企業,它們出于短期的經濟利益,將知識產權等放在一邊,這里拼一下,那里湊一點,很快一個所謂的“文創產品”就橫空出世了。而后是一輪又一輪大張旗鼓的宣傳造勢,以此來吸引市場的關注。遺憾的是,由于缺乏特色、缺少內涵,這些產品在市場上幾乎無人問津。企業花了錢也沒有得到應有的經濟回報。
由此可見,做文創產品與其在數量上不斷推新貨,還不如花心思在創意上做文章,不折不扣地把尊重原創、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到生產研發之中。如果一個文創企業能夠堅守自我,用更多的時間構思屬于自己產品的創意,考慮成熟后再推出一款產品,這樣做一款則可能成一款,既節約了時間,也能夠獲得不菲的經濟效益,何樂而不為?
當然,要讓企業做到“坐懷不亂”,讓那些專注原創產品的企業能夠得到回報,不是說說就可以。必須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知識產權監控系統,在原創創意和產權保護上下功夫。否則的話,就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讓模仿、盜版、低端的“文化產品”充斥市場。
試想,自己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產品被人模仿了,別人掙得盆滿缽滿,自己卻是兩手空空,那么誰還專注原創,誰還投入研發呢?(龍躍梅)
原標題:原創創意怎能缺席文化產業
轉自: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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