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揮個性 表現自己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王炳根    時間:2017-09-20





      冰心在“五四”時期沒有發表過文學革命之類的宣言,但她是一個積極的實踐者,實踐中悟出一些文學真諦,于是,將其記錄下來,表述出去。這在新文學理論尚屬草創之初,同樣有著價值。
     

      自從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1917)、陳獨秀的《文學革命論》(1917)發表之后,關于什么是文學、什么是新文學的議論便不再斷過,胡適自己則有一系列的文論,并曾以“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十個字來概括他的文學主張。胡適的觀念在“五四”時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冰心肯定是了解的,但到了自己來講什么是文學時,她卻用了這樣八個字:發揮個性,表現自己。
     

      具體而言,“‘能表現自己’的文學,是創造的,個性的,自然的,是未經人道的,是充滿了特別的感情和趣味的,是心靈里的笑語和淚珠。這其中有作者自己的遺傳和環境,自己的地位和經驗,自己對于事物的感情和態度,毫不可挪移,不容假借的,總而言之,這其中只有一個字‘真’。所以能表現自己的文學,就是‘真’的文學。”而“‘真’的文學,是心里有什么,筆下寫什么,此時此地只有‘我’——或者連‘我’都沒有——前無古人,后無來者,宇宙啊,萬物啊,除了在那一剎那頃融在我腦中的印象以外,無論是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都屏絕棄置,付與云煙。只聽憑著此時此地的思潮,自由奔放,從腦中流到指上,從指上落到筆尖。微笑也好,深愁也好。灑灑落落,自自然然的畫在紙上。這時節,縱然所寫的是童話,是瘋言,是無理由,是不思索,然而其中已經充滿了‘真’。文學家!你要創造‘真’的文學嗎?請努力發揮個性,表現自己。”(《文藝叢談》《小說月報》1921年第12卷第4號)
     

      冰心認為,“文學家的生活,無妨稍偏于靜,不必常常征逐于熱鬧場中,紛擾他的腦筋”,也就是保持文學家的清醒與獨立,同時,也便于對社會采取“客觀的態度”。(《文學家的造就》《燕大季刊》1920年第1卷第4期)
     

      而在另一篇文章中,冰心還將作家的人格、道德與文章聯系在一起,“蓄道德的作者,他的文章也是蓄道德的”,“作者不蓄道德,他雖然能文章,他的文章也只是濟惡的、助虐的。”所以,她主張,“作家最要的是人格修養。”這些文學的主張,雖不能說系統,也未進入理論闡述的層面,但相對于胡適的文學主張,還是更接近文學的本體了。冰心發聲時還是一個大學生,她的主張未引起多少人的重視。直到20世紀80年代,“發揮個性,表現自己”才在文學理論中被重新提起,不過,那似乎是一些新潮文學理論家的專利,并無冰心的份額。
     

      在新文化運動中,冰心的角色是文學創造者,從“問題小說”始,繼而現代美文(散文),小詩與兒童文學等。冰心的創造,豐富了“五四”新文學,她的作品不僅開創了不同題材創作的先例,而且創造了一種屬于她自己的文體——冰心體。
     

      對于什么是“冰心體”,論者見仁見智,冰心自己則認為主要體現在語言上,“冰心體”的語言,她用了10個字概括:“白話文言化”“中文西文化”。至于白話如何文言化,中文怎樣西文化,沒有詳說,僅是一個題目,而這題目,卻是懸到了今天,沒有一部專著,縱有幾篇論文,也是語焉不詳。
     

      我在國內外一些大學講座時,多次提到過這個題目,希望有人來做。研究這個課題所具備的基本條件,應該要有深厚的古文根底,而西文,不說幾種,起碼要有流利的英文吧,能讀懂《圣經》,再就是中國文學的才情與知識,才有可能研究冰心如何“白話文言化”“中文西文化”,從而形成“冰心體”的。竊以為,這是她留給學人的一個未解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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