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廣電局:網絡綜藝節目不得設“花錢買投票”環節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1-05-12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微信號“首都廣播電視”10日發文明確,網絡綜藝節目中不得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嚴禁刻意引導、鼓勵網民采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對影視明星參與網絡綜藝節目的片酬要控制在合理額度。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綜藝節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指出,一些網絡綜藝節目出現了粉絲非理性發聲應援、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亟需加強引導,及時整治。


      《通知》強調,網絡綜藝節目要堅持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堅守底線紅線。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著力生產創作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節目,絕不能在市場競爭中迷失方向。


      《通知》稱,堅決抵制粉絲的追星炒星行為,抵制虛假作秀、激化矛盾、享樂拜金、無聊游戲等不良行為,堅守社會的道德底線與審美底線。


      《通知》在科學設計節目選拔機制,堅決打擊非理性應援行為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將嚴格管理調控選秀類網絡綜藝節目,抵制跟風扎堆、題材雷同、唯顏值流量、過度娛樂化等不良傾向。網絡綜藝節目中不得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嚴禁刻意引導、鼓勵網民采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以“花錢買票”“集資打投”等形式進行數據造假,干擾節目選拔。


      同時,《通知》要求,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嚴把網絡綜藝節目人員關,為青少年提供良好示范。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從嚴審核把關選手背景情況,嚴禁選用涉及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和個人不良征信記錄、輿論丑聞纏身、社會影響惡劣等問題的嘉賓選手。禁止未成年人參加選秀類網絡綜藝節目,堅決杜絕包裝炒作明星子女。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始終堅持高質量發展,力戒高價追星、鋪張浪費,嚴格按照廣電行政部門管理規定,對影視明星參與網絡綜藝節目的片酬要控制在合理額度。


      《通知》提到,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粉絲非理性發聲應援、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的嚴重危害,主動扛起平臺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廣電總局有關管理規定,健全總編輯內容負責制和節目“三審制”。要加強對網絡綜藝節目的全流程管理,依法依規開展與廣告主、經紀公司、承制機構等相關方的合作,切實履行周邊責任和延伸責任。要做好內部人員培訓工作,不斷增強政治素質、媒介素養、業務水平,加強輿情監測評估,完善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機制。要健全內部責任追究制度,出現嚴重問題和重大輿情事件后,要立即倒查責任,對失職瀆職人員嚴肅追責。



      轉自: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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