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其核心為“中和”。習近平同志在浙江主政時就曾深刻指出,“貴和尚中”的中和文化這一“偉大的思想”是“中華文化的精髓”。中和是中華文化的精髓,它也構成中華政治文化的精髓,是古代治國理政智慧的靈魂。
允執厥中:治國理政的總綱
儒家經典《中庸》首次從宇宙本體高度提出:“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達道。”將中和歸為宇宙天地的大本達道,也就是世界萬物生存發展的根本規律。什么是中?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即指事物具有的最佳結構和最佳數量比例關系;什么是和?“和”就是由“中”而來的“不同”事物間的最佳的和諧統一關系,或最佳的事物生存發展狀態。顯然,中和表征了事物最優生存發展規律,是對立面統一發展規律的體現。中華先哲深刻揭示了中和之道,并以此為民族的最高生存智慧,使中華民族數千年以“和”為根本價值追求,以“中”為根本思維方式,構成中華民族生存大法。
中和之道是宇宙天地的大本達道,也因而成為根本的治國理政之道。儒家理想的堯舜禹三代“圣人之治”即中和之治。儒家自孔子開始,就肯定堯舜禹三代圣人相授相受的治國理政之道就是“允執厥中”的中和之道,簡稱中道。孔子高度肯定舜具有治國理政的大智慧,這個大智慧集中體現在舜善于“執中”的治國之道上,即善于在深入廣泛考察了解的基礎上,正確及時地去除過與不及的兩種片面性,而制定并實施最具合理性的決策舉措,從而有效改善百姓生活。顯然,這種執兩用中的治國理政之道,包含著深刻的歷史辯證法和唯物辯證法智慧。
中和之道:禮樂刑政治道的核心
《漢書·藝文志》中說:“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歷代君王以中和治天下,還體現于禮樂刑政的基本治國方略上。
高度重視禮樂教化。《孝經》就說:“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禮與樂是實現治理的基本手段。而禮樂的實質就是中和。孔子就以“禮”“樂”為基本課程教育學生。禮是一系列禮儀規范,包括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五禮,具體為“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實質是給社會成員日常生活的言行舉止規定具體的規矩,使之中規中矩,無過不及,即達“中”。人人遵禮而行,社會就有秩序,能保持穩定性。禮規范人的外在行為,而樂則軟化人的內心,和善人心,促進和融洽人際關系。通過禮樂具有的中和功能教育和培養人們思想行為上的中和品行,從而贏得人際和諧、社會有序。
在強調禮樂教化的同時,又重視刑政的硬控制,即通過建立推行一系列的政治法律制度強行規范人們的行為。如何合理高效運用刑政,以實現和諧政局?關鍵在于遵循中和原則,做到剛柔相濟、寬猛相濟。即孔子說的“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和諧有序的治理目標源于制定和實施適度的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規,既不太寬松,也不太嚴猛。
依時而中:改革創新的靈魂
傳統以中和治天下的治國智慧還體現于它在治國理政中的兩大應用原則:依時而中、執中用權,即善于靈活應對、變革創新。
中和理論強調以時而中。孔子提出“中庸”,并把它視為“至德”,即最高的生存智慧。中庸者,是“中和之謂用”,即用中,是實踐運用中和之道。然而,由于客觀實際處于變化中,因此,“中”也必然是變化的,因時而異的,所以孔子說:“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中庸的實質是時中,即依時而中,善于根據時勢的變化,采取相應合適的行動。這體現了一種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品格。“時中”思想運用于治國理政,就是“變通”。“變通者,趣時者也。”它強調統治管理者必須敢于和善于通過變通改革舉措,適應新的時勢要求,改弦更張、變通日新、革新更化,從而達成“善治”。
中和理論強調執中用權。孔子提出中庸觀,主張中和之道是宇宙大本達道,是不變永恒的常道,是經,然而,在具體的中和之道的落實體現上,卻必須應時而變、因事而變,懂得通權達變。這叫“有常有變”“有經有權”。孔孟反對拘泥不變的僵化態度,反對死板的折中主義,主張執政者要有靈活權變的能力素養。如果固守一個“執中”的死模式,不懂靈活運用,不會通達權變,其結果不僅損害了大本達道,而且還將造成實際舉措的失敗。顯然,這一要求國家治理中善于將原則性與靈活性有機結合的“執中用權”觀念,正是我國古代治國理政智慧的重要內容。
和而不同:治國理政主體的優秀素質
作為古代治國理政的核心,中和還體現在執政者身上:中和之德是古代治國理政主體的核心素質。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者必須具有智仁勇統一的“中庸”品格。中庸是中和之道的實踐運用,對治國理政者而言,中庸原則就是要求古代君王和各級官員做到正確制定和有效實施各項治理措施,達到治國平天下目標。而這就要求各級官員具有智仁勇合一的中庸品格。《中庸》說:“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一個優秀的官員,要正確合理地決策并有效實施決策,就必須同時具有“可均”的智、“可辭”的仁、“可蹈”的勇,三者缺一不可。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主體必須具有中立不倚、和而不流的品格。儒家的中和之道倡導樹立理想的中和人格,這種中和人格的本質特征就是《中庸》提出的中立不倚、和而不流。孔子最厭惡的人格是沒有獨立原則性的“鄉愿”,他們在官場上,善于做好好先生,不敢堅持原則,不敢承擔責任,圓滑世故,柔順應對,喪失獨立品格。顯然,這樣的官場人格“無忠直之風,天下以此薄之”,是為政之大害。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主體必須具有和而不同、可否相濟的政風。《國語·鄭語》載,西周末年,史伯揭露周幽王執政之大弊就在于“去和而取同”,而齊國政治家晏嬰對齊景公也提出君臣之間應該建立一種可否相濟、同異相濟的關系。只有君臣可否相濟、上下同異相濟,決策才更完善,執行才更通暢,政局才能平穩。孔子進而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觀點,提倡“和而不同”的政治品格。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主體加強敬以持中、發以成和的道德修養。《中庸》強調,“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要求官員在治理實踐中,在與百姓打交道中,表現出正確的道德情感,做到以百姓之憂樂為憂樂,以天下之喜怒為喜怒。要培養自己的中和政德,就必須加強自己的修養,做到恭敬主一、持義律己、涵養省察、戒慎恐懼。只有加強致中和的修養,完善自己的中和政德,才能有“發而中節”的情感行為,才能贏得天下百姓的愛戴,才能實現人和政清的理想政局。
(作者為中共浙江省委黨校哲學教研部教授、原主任)
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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