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凌晨,樂華娛樂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回應“樂華娛樂被行政處罰”一事,聲明中稱“對于樂華娛樂韓國子公司在工作對接中出現的問題,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我們深表遺憾且致以誠摯歉意,已接受相關行政處罰。”不過,聲明中也表示,該事件對樂華娛樂藝人產生的惡意揣測、誹謗、詆毀等行為,“公司必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藝人合法權益。我司與祖國立場堅定一致,拒絕一切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
樂華娛樂發表聲明。
據悉,今年5月樂華娛樂被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處罰,處罰依據是《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規定》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六)項,對其進行警告處罰。
轉自:新京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