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10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將正式施行。本次修訂內容包括擴大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范圍、強調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義務、獎勵標準改為按“罰沒款”計算、加強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獎勵力度等。同時還增設了獎勵等級,提高了獎勵標準和上限,最高獎勵上限由不超過3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50萬元。(記者季覺蘇)
轉自:人民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