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給導師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教育部回應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09-27





      近日,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國對博士生、碩士生畢業考核體制,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釋放研發能量”的建議,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546號建議的答復》中表示,該建議對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準具有很大啟發,下一步將充分采納,今年下半年還將出臺《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的指導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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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表示,研究生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頂端,博士、碩士學位代表著一定的學術水平,應有高要求和科學的評價標準。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是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關鍵,要對研究生開展學術研究、寫作發表論文、撰寫學位論文進行嚴格把關,把學位論文的實質性創新作為評價學位論文質量的關鍵要素。


      就在本周,教育部等三部門已發布《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培養單位要嚴格導師選聘標準,加強導師團隊建設,明確導師權責,規范導師指導行為,支持導師嚴格學業管理。


      教育部透露,2020年下半年,將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名義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壓實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和研究生導師責任,指導學位授予單位實行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評價制度,分類制訂不同學科或交叉學科的學位論文規范、評閱規則和核查辦法,真實體現研究生知識理論創新、綜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切實發揮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的考核篩查作用,完善考核組織流程,豐富考核方式,落實監督責任,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今年下半年,教育部還將發布《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要正確履行指導職責,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導研究生學習、科研與實習實踐活動;綜合開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考核情況,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議。(記者任敏)



      轉自:新華網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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