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住房和建設部官網獲悉,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號),進一步放寬建筑市場準入限制,優化審批服務,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按照分批分步推進的原則,住房和建設部決定在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等6個地區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試點時間為半年,從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根據住房和建設部要求,除最高等級資質(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將原由住房和建設部負責審批的其他資質審批權限(包括重組、合并、分立)下放至試點地區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新資質標準出臺前,按現行資質標準進行審批,審批方式由試點地區自行確定。
住房和建設部明確,試點地區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企業資質審批相關管理規定,細化審批標準和要求,嚴格依照相關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進行審批,并將通過審批的企業資質(僅限下放審批權限的資質)電子申報數據報住房和建設部備案。住房和建設部將進行隨機抽查,發現違規審批的,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試點資格。
住房和建設部強調,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增設或變相設置準入條件、限制取得試點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下放審批權限審批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攬業務。試點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依法依規嚴肅懲戒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企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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