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日前印發《2015年全國環境監察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對2015年全國環境監察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嚴格環境監管執法是2015年乃至今后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及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和行政拘留等配套實施細則。
《要點》指出,要敢于碰硬,用對、用好、用足新修訂《環境保護法》賦予的執法手段,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要更加注重采用“三不三直”及抽查方式,進一步優化監管執法方式方法。對環境違法案件的責任企業、責任人員、企業法人和負有監管責任的人員等,要依法嚴查嚴處,并公開曝光。對于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要實行責任鏈的倒查和追究,對重大環境違法問題該發現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而不報告或者不處理的,按失職瀆職嚴肅問責查處。
《要點》要求,要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為重點,不斷加強督查督辦和監察稽查。省級環保部門每年應當對不少于30%的設區市級人民政府開展綜合督查。對于在綜合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以書面形式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反饋,并造冊立檔,實行銷號制度。督查報告要抄報省級人民政府和環保部。要持續強化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和推進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記者王婭莉)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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