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1日發布消息稱,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2015年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和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要求,完善中央銀行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的渠道,應對春節前的流動性和季節性波動,促進貨幣市場平穩運行,人民銀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機構試行常備借貸便利操作形成可復制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推廣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
據了解,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的對象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四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采取質押方式發放。
此前,為加強和改善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保持適度流動性,促進貨幣市場平穩運行,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銀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開展了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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