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時間:2015-02-05





    1月27日,農業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簡稱《意見》),這標志著我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將在三年內保持相對固定,有利于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意見》指出,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注重突出重點,加快推進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準性;注重改革完善,優化制度設計,體現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穩定性;注重規范實施,加強過程監管,強化信息公開、績效考核和廉政風險防控,保障資金安全;注重市場化原則,通過市場機制發揮補貼政策對農機化發展的引導作用,推進補貼產品供需雙方市場化對接,保障購機者選機購機自主權,促進農機科技進步。值得一提的是,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將選擇若干省份開展農機新產品中央財政資金購置補貼試點。

    《意見》指出,新產品補貼試點,要突出當地糧棉油糖等主要產業發展和農機化新技術推廣的需要,進行科學論證、集體研究決策,確保技術先進和風險可控。具體辦法可由試點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共同制定。

    《意見》強調,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參照上述要求,科學合理確定本轄區內市、縣資金規模。上年結轉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鼓勵開展大型農機金融租賃試點和創新農機信貸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支持農民購機、用機。補貼機具產品資質方面。

    《意見》要求補貼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除新產品補貼試點外,補貼機具應是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同時,繼續選擇個別省份開展補貼產品市場化改革試點,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除被明確取消補貼資格的或不符合生產許可證管理、強制性認證管理的農機產品外,符合條件的購機者購置的農機產品,均可申請補貼。補貼標準方面,一般農機每檔次產品補貼額原則上按不超過該檔產品上年平均銷售價格的30%測算,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玉米小麥兩用收割機按單獨的玉米收割割臺和小麥聯合收割機分別補貼。

    來源:中國工業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