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部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正式啟動


    作者:于大勇    時間:2015-01-14





      近日,科技部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正式啟動,標志著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首次進入公務用車領域。這也是2014年7月《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及《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發布以來,中央部委的首個公務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

      全國政協副主席、科技部部長萬鋼表示,科技部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站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公車改革意見推出的舉措,公務出行自己付費,希望大家多用公務租賃車。

      公車改革首試水

      近年來,關于公車改革、如何改革的話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2014年7月,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了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要求2014年至2016年公務車采購中新能源車比例不低于30%。同時要求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新增或改造停車場,應當結合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計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并配備充電樁等。

      而在《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發布幾日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也明確,車輛配備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據了解,作為國內首個公務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科技部電動汽車租賃站已經配備了北汽e150、比亞迪e6等10款不同品牌和車型的純電動汽車和19個充電樁,并引入名為“GREENGO”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該項目共計整合四個系統,包括提供充電樁建設、充電樁管理系統的國電南瑞,提供業務基礎數據的西山平臺,對用戶預訂等對業務進行全面管理的綠狗公務車管理系統,以及提供現場訂車、鑰匙識別的綠狗管家鑰匙管理系統。

      “在推進公車改革方面,電動汽車分時租賃優于公共交通服務,可以實現一對一服務,而成本則大大低于傳統公務配車。”在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理事賈新光看來,電動汽車的使用率可以提升2-3倍,但使用成本僅是傳統汽車的20%。此外,分時租賃模式可選擇在公開透明的互聯網平臺上運行,有助于政府對公務車的管理。

      “由于政府用車一次性購買的數量會遠超私人購車者,而且目前很多政府機關單位都是集中辦公,包括充電設施等的集中建設也就不再成為問題,這也會讓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有更高的積極性。”知名汽車評論員張志勇表示,如果政府用車先行使用電動汽車,會對市場起到巨大的示范效應,引領私人用車跟進。

      分時租賃風生水起

      “加大電動汽車市場推廣力度,選擇分時租賃或成為當下不二之選。”國家863“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監理咨詢專家組組長王秉剛認為。

      據了解,分時租賃是租車行業新興的一種租車模式,倡導由若干個消費者共同使用一輛汽車。租賃者可以像租賃自行車一樣租賃電動汽車,按個人用車需求預訂租車的時間,按小時收費。 

      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研究中心副教授吳小員表示,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是一種新型的低碳共用出行方式,實現了提高電動化交通工具(汽車)的占比和采用汽車共享這種更低碳的出行方式,從而可以優化交通結構,對城市節能減排、治堵降噪、節約道路及停車空間,推進城市低碳可持續交通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013年以來,杭州、北京等多個城市開始試水電動汽車和電池租賃模式,以加大電動汽車的推廣力度。如北京市科委啟動“電動北京伙伴計劃”校園行活動,并將分時租賃列為2015年支持重點項目。杭州市啟動了名為“微公交”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武漢、深圳、紹興、寧波、鹽城、重慶等城市,也已推出或在積極準備上線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項目。

      吳小員認為,在當前電動汽車性價比有待提高、充電基礎設施配套不夠完善、私人購買電動汽車大規模推廣有較大難度的情況下,發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通過以“租”代“售”,實現以“租”促“用”、以“租”促“售”,可讓更多消費者體驗、使用電動汽車,是快速擴大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規模的最佳路徑之一。

      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

      2014年1-11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57125輛和52944輛,全年有望突破6萬輛。但新能源汽車推廣總量與計劃推廣總量差距很大。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前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公示》顯示,從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39個城市(群)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86萬輛,僅完成申報計劃的11.5%。

      “新能源汽車推廣總量與計劃推廣數量差距很大、可供市場選擇的產品種類和數量不足、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能滿足需要的矛盾突出。此外,地方保護尚待破除,全國統一市場亟待完善。”王秉剛表示,下一步需要加大市場推廣力度,特別是私人購買與分時租賃。

      賈新光認為,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消費者只需支付服務成本,不用支付購買成本,可以讓消費者更容易體驗電動汽車,對電動汽車產生良好的印象,從而愿意選擇購買電動汽車,這對推廣電動汽車將產生積極影響。

      “對于準備發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城市來說,要做的準備、要解決的問題有很多,需要政產學研商各方面的協同合作。”吳小員認為,要加快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發展,首先地方政府要做好長遠規劃,應與城市規劃、交通規劃等充分結合,要在現有公交車、出租車、私家車、自行車、步行等出行方式的結構中,從數量配比和分布上,都把汽車共享(分時租賃)作為一種新型出行方式予以考慮,提前做好規劃,并相應做好充電樁、停車位、取還車網點的規劃引導。

      其次,在政策方面,地方政府應該對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經營牌照、停車位、充電樁建設等給予鼓勵支持。

      第三,地方政府要積極鼓勵、推動各類企業主體積極參與充電樁、停車位的共享管理、服務、運營。

      第四,相關電動汽車生產企業要積極參與,研制更多適于分時共享的電動汽車產品,或積極主導、與其他主體合作,發揮電動汽車生產企業的優勢,推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應用及運營。

      第五,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運營企業、各個城市要加強交流、合作,包括與國際先進城市的交流與合作,形成分時租賃行業合力,盡早為這一新型用車服務(出行服務),在產品技術、運營管理、服務流程、維護保養、保險金融等方面,形成行業規范、標準。

      第六,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推廣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模式,不斷提高消費者的認知、意識和使用積極性,培育更多消費者。(本報記者 于大勇報道)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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