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印發《指南》提出企業應當設置首席信息官職位


    時間:2014-12-19





    本報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快落實《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行動計劃(2013~2018年)》,工信部組織編制并印發了《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中明確了企業首席信息官的職位設置、職責、能力素質要求、聘用和培訓、考核和獎懲等。

    《指南》指出,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需要多方參與,協力推進,分級、分類推進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的貫徹實施。工信部負責全國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各項基礎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地方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引導和指導本轄區內的企業開展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的管理服務工作。企業負責人組織落實本企業的首席信息官制度,董事會等經營決策機構負責對相關工作進行監督。

    《指南》提出,企業應當設置首席信息官職位,直接向企業負責人匯報。條件暫不成熟的企業,可先由現任信息化主管領導兼任首席信息官。首席信息官全面負責企業的信息技術應用和信息資源管理工作,承擔企業信息化領導責任。首席信息官的主要任務是促進信息技術和各項業務的融合,協助提高管理水平和創新經營模式,提升企業在信息化條件下的核心競爭力。(布軒)

    來源: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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