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新辦就《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指出,多年來,保護傳承資金的投入是不足的,因為保護很多是公益性的,一定要有大口徑的公共財政支持。對此《意見》提出,健全財政保障機制,加大對重大項目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以及脫貧地區的支持力度,鼓勵市場化的金融參與。
黃艷指出,為了確保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文件在最后一部分也強調了要有保障支撐。保障支撐的內容在文件里大概有四個方面。
第一,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意見》要求,要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作用,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保護傳承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確保中央部署要求,能夠及時、全面、準確地落實。
第二,《意見》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規。要依法行政,要把對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新理念新要求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上加以落實。文件提出了相關的任務要求。另外,《意見》專門提出,要適時修訂這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第三,加大資金投入。多年來,保護傳承資金的投入,大家反映是不足的,因為保護很多是公益性的,一定要有大口徑的公共財政支持。現在投入不足,很多地方滿足不了工作需要,住建部經過調研發現,經濟欠發達地區,需求尤其迫切。最近調研發現,媒體同志們也進行過調研,137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大概有三成沒有資金投入。對這個情況,《意見》中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健全財政保障機制,中央和地方財政要依據各級事權做好資金保障。以前沒這個要求,現在頂層設計中提出了這個要求。二是加大對重大項目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以及脫貧地區的支持力度,這些地方可能財政力量比較弱。三是要鼓勵市場化的金融參與,光靠政府投入還是遠遠不夠的,要拓寬資金渠道。
最后,加強教育培訓。人是推動工作、落實工作、做好工作最重要的主體,尤其是行業人員的認識和能力,再就是干部的認識和能力,直接影響到保護傳承工作的成效。文件提出要加強兩項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干部的培訓。要求各級黨校,包括行政學院、干部學院,要增加培訓課程,提高領導干部在城鄉建設中對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認識和能力。二是要加強高校、職業學校相關學科專業的建設,開展技術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包括農村傳統工匠。
轉自: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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