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運輸部消息,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試點管理部門和試點單位要積極制定有利于試點實施的支持政策,優先將試點工作納入相關規劃、計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加大要素投入,積極協調推動資金、人才、科技等要素優先向試點工作傾斜,特別是對于科技、制度等創新性試點工作,要大膽推動、深化改革,加大相關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力度,營造有利于試點工作的政策環境。試點單位要創新投融資模式,積極鼓勵社會資金、資源投入試點工作。
通知要求,對于取得的創新性、代表性、示范性成果,試點管理部門要積極制定各領域內的成果推廣清單,在行業范圍內推廣應用。對于優秀試點成果,要積極支持推薦申報各類國家級等獎項,支持研究形成標準規范、規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
同時要求建立試點任務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試點任務增補機制。試點組織單位每完成一項試點任務驗收,可續增試點任務。對于特別重要的事項,經試點管理部門慎重考慮、嚴格把關,可按有關程序增補為試點任務。
建立試點任務容錯機制。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驗收或驗收申請未通過審核的試點任務,視為自動終止。終止試點任務數量超過所有任務40%的試點組織單位,原則上兩年內不得新增試點任務,不得納入試點工作后續表揚、激勵范圍。如確有不可抗力因素難以繼續實施的試點任務,試點組織單位可提出終止申請,該試點任務不再納入試點任務統計范疇。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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