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資源部確定不動產登記局“三定方案”


    作者:王立彬    時間:2014-08-21





    根據中央編辦有關通知和批復,國土資源部近日確定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等“三定方案”。不動產登記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職責、6個處和24名工作人員。其中工作人員11人,司處領導13人。

      注釋:按照國土資源部公開的《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地籍管理司人員編制是24個人,其中司長1名,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1名,副司長2名,處長6名,副處長3名,其他工作人員有11名。下面還設有6個處,分別是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信息處、調查處和監測與統計處。

    【十大職責 制度建設首當其沖】:

      昨日,國土資源部對外公布《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據國土資源部公開的文件顯示,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的主要任務是擬訂地籍管理辦法;擬訂不動產確權、登記、爭議調處辦法并監督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重大不動產權屬爭議等等。

      根據此次公開的編制規定,不動產登記局主要承擔著10個職能。首當其沖的便是擬訂各種規則、辦法,為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展開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包括擬訂不動產登記、土地調查、不動產權籍調查中介機構和人員管理辦法。

      在之前公布的意見稿中,10類權屬被納入不動產登記范圍,涵蓋集體土地、林地、海域等等。因此,不動產登記局的一大職責便是解決不動產權屬問題的政策建議,包括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地方開展不動產確權和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調處重大不動產權屬爭議。

    【人員編制24名】:

      按照規定,地籍管理司即不動產登記局人員編制24名,內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信息處、調查處、監測與統計處6個處。

      昨日,記者從該編制規定中獲悉,不動產登記局設立權籍信息處。該處的人員編制為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在該處的工作職責描述中明確,"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指導不動產登記資料社會查詢服務;承擔各類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和歸檔。"

      此前,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專設一章作出規定,要求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各級登記機構的信息要納入統一基礎平臺,實現信息實時共享。

      此舉被專家認為,信息互聯使得決策部門對全國的不動產住房情況家底有了解。

    來源:新華社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