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1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決定自今年9月1日起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在青島市前灣港、武漢市陽邏港試點的基礎上,增加南京市龍潭港、蘇州市太倉港、連云港市連云港港、蕪湖市朱家橋港、九江市城西港和岳陽市城陵磯港6個啟運港。
今后,從這8個啟運港直航上海洋山保稅港區中轉至境外的集裝箱貨物,只要經確認離開啟運港,即被視為出口,可辦理退稅。這將極大方便出口企業加快資金周轉、降低運營成本,也將進一步提升上海洋山保稅港區的國際競爭力。
同時,參與試點的運輸企業和運輸船舶也不再指定。只要在啟運港與上海洋山保稅港區之間設有直航航線、納稅信用級別B級及以上且三年內無走私違規記錄的運輸企業,配備導航定位、全程視頻監控設備并且符合海關相關要求的運輸船舶均可承運。
另悉,海關總署日前決定,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監管創新制度從8月18日起在長江經濟帶的51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復制推廣,之后陸續在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及全國海關范圍內復制推廣。
來源:中國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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