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就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醫改工作進展成效舉行發布會。國家衛生健康委體制改革司司長許樹強表示,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重點要解決四個問題:
一是要解決水平問題。合理確定、動態調整公立醫院薪酬水平,按照“兩個允許”要求,根據當年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以后,合理追加薪酬總量,不計入總量核定基數,讓薪酬的核定機制更加靈活、更加符合實際。通過改革,逐步提高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
二是要解決結構問題。更加注重發揮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逐步提高人員薪酬中固定部分的比例,穩定醫務人員收入預期,避免績效部分的比例過大帶來的逐利傾向,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
三是要解決來源問題。大力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完善公立醫院外部經濟政策,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路徑,常態化、制度化推進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騰出的空間用于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支持醫院優化收入結構,為薪酬制度改革拓寬經費來源渠道。
四要解決分配方式問題。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公立醫院可自主設立薪酬項目、自主分配。醫院要用好自主權,要實行以崗定責、以崗定薪、責薪相適、考核兌現,要逐步建立體現崗位職責和知識價值的薪酬體系。要適當地提高低年資醫生的薪酬水平,合理確定不同崗位人員的收入差別,充分調動醫院醫務人員積極性。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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