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四部門聯合印發《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2022年底前,全國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2023年底前,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站)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密優化,農村公路沿線有效覆蓋,基本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運行維護服務好,群眾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絡,更好滿足公眾高品質、多樣化出行服務需求。
具體而言,要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利用高速公路服務區存量土地及停車位,加快建設或改造充電基礎設施。每個服務區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停車區可參照執行。高寒高海拔地區可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建設目標和時序。重大節假日期間預測流量較大的服務區要提前做好應急預案,適當投放移動充電基礎設施,滿足高峰時段充電需求。
同時,加強普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推進新技術新設備應用,并綜合考慮電動汽車技術迭代、設備投資、中長期運維、系統效率等要素,科學合理選擇新技術、新設備,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全壽命周期效益,優化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加強服務信息采集與發布,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運行維護。
轉自: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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