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教育部召開“教育這十年”“1+1”系列發布采訪活動的第11場新聞發布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潘偉在會上表示,今后住建部將繼續指導督促地方通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來解決教師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潘偉提到,2021年年6月,國辦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在國家層面首次明確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包括教師群體在內的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住建部圍繞上述三類住房,為緩解教師隊伍住房困難做了一下工作:
一是做好公租房保障。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專門印發了文件,鼓勵市縣政府采取多種形式和渠道,積極建設公租房面向符合條件的教師供應,改善了一批教師的居住條件,為穩定教師隊伍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全國有36萬青年教師通過公租房解決了住房困難問題,促進了他們安居樂業、安心教學。
潘偉指出,今后,符合當地規定的公租房準入條件、住房和收入都比較困難的教師,可以申請公租房實物房源或者租賃補貼。“我們也鼓勵一些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面向教師群體建設或配租公租房的優惠政策。”他說。
二是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各地按照國辦文件精神,積極支持學校等各類主體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有的利用本校自有土地建設,有的利用存量房屋改建,籌集了一批保障性租賃住房,實現拎包入住,緩解教師隊伍的住房困難問題,幫助學校和老師解決了后顧之憂。潘偉介紹,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已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60萬套(間),能夠解決700多萬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三是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潘偉認為,當教師特別是年輕教師工作了一段時間、有了一定的積累以后,可以通過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來擁有合適的住房。截止到去年底,北京累計籌集了共有產權住房約8.3萬套,上海累計簽約13.6萬戶,杭州、南京、廣州等城市也在積極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一批符合當地條件的教師已成功申請。
轉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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