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9月13日就黨的十八大以來水利發展成就舉行發布會。水利部部長李國英在會上介紹,河湖長制是一項極具創新意義的制度,它是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河湖水災害、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問題。因此,這項制度的設立和實施自始至終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和積極響應。制度設立和實施以來,目前看至少在三個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是水治理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在國家層面,建立和完善推行河湖長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18個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加強對全國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的統籌和組織領導。在流域層面,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太湖7個流域機構都建立了本流域內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各流域管理機構,旨在強化流域統籌,形成統籌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聯防聯控聯治工作機制。在區域層面,省市縣三級都設立了河湖長辦公室,旨在形成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凝聚起本轄區內河湖保護治理管理的強大合力。
二是責任體系全面建立。全面建立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河湖保護治理管理責任體系。現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河湖長。在省、市、縣、鄉四級設立了河湖長30多萬名,村級河湖長90多萬名,包括巡河員、護河員,現在可以說,我們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湖泊都有人管、都有人護。
三是河湖面貌持續改善。各地充分發揮河湖長制這種制度優勢和積極作用,面對河湖存在的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突出問題,因地制宜,對癥下藥,精準施策,重拳治理河湖亂象,依法管控河湖空間,嚴格保護水資源,加快修復水生態,大力治理水污染,河湖面貌發生了歷史性改變,越來越多的河流恢復生命,越來越多的流域重現生機,越來越多的河湖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轉自: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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