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證監會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信息披露規定征求意見 提高證券審計市場透明度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10-31





      財政部、證監會聯合起草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信息披露規定(征求意見稿)》近日印發。《披露規定》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精神,適應注冊制改革下市場對高質量會計信息和審計執業水平的需求,健全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則,提高證券審計市場透明度。


      健全監管規則


      《披露規定》起草說明指出,新證券法實施以來,證券審計市場格局發生較大變化,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數量大幅增加。如何適當、有效公開會計師事務所有關信息,方便市場主體了解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以便其選擇合適的審計機構成為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


      此前,財政部、證監會已探索提高會計師事務所透明度、緩解市場信息不對稱,措施包括:一是公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組織形式、分所、注冊會計師等基本信息;二是自2019年起強化會計師事務所在資本市場年度執業信息公開;三是公布備案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和基本信息。


      起草說明指出,現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執業信息披露要求缺少相應的約束機制和法律效力,在強化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主體責任約束、加大信息披露責任追究力度方面存在明顯不足,難以滿足監管需求。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信息披露缺少專門、詳盡的監管規定,需健全信息披露相關監管規則,為信息披露監管提供充分依據和支持。


      強化責任約束


      《披露規定》共十五條,明確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據和適用范圍。


      一方面,強化對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的責任約束。細化明確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的時間、內容、披露途徑等規定,提出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總體要求,并強調首席合伙人對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負最終責任,強化外部約束,提高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質量。


      另一方面,聚焦會計師事務所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內容涵蓋業務收入、分支機構等基本情況,同時突出執業人員、執業經驗、處理處罰、質量管理體系、職業風險保障等體現會計師事務所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的信息。


      轉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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