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IPO在審企業7月起再歸類 注冊制年內出方案


    時間:2014-06-30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日前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對近期新股發行的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和說明。據介紹,證監會將于7月1日公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對幾類情況所涉及的IPO在審企業進行統一公示。

      針對發行人財務資料有效期限的問題,張曉軍表示,證監會《發行監管問答—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的情形》明確,發行人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的,將中止審查;發行人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且逾期3個月未更新的,將終止審查。

      依據該規定,到6月底,處于不同審核狀態的企業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其中,6月底前未完成預披露的企業,其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且逾期達到3個月,將終止審查。6月底前已完成預披露、尚未過會的企業,若其財務資料截止期為2013年年底,則已超過有效期,將中止審查;這些企業須在9月底前更新財務資料,否則將終止審查。已過會企業,按首發辦法相關規定和以往慣例,其財務資料有效期可以延長1個月;若在前述延長后的有效期內仍未能刊登招股說明書,則應當及時更新財務資料,并按規定報送會后事項材料。

      張曉軍說,由于本次中止審查涉及企業較多,證監會不再逐一發放中止審查的通知,而采取在7月1日公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的方式統一通知。

      另外,本次中止審查的企業,還須在更新財務資料時應一并提交恢復審查的申請,經證監會履行法定程序后即可恢復審查。

      此次新股發行規則修改后,采取網下申購先交款后配售的安排。對此張曉軍表示,采取入圍網下投資者先繳款、后配售的操作方式,主要出于三方面考慮:一是防范隨意報價、投機報價、人情報價,促進審慎報價;二是防止沒有足夠資金的投資者參與,促進網下投資者的申購反映其真實的需求情況;三是與網上先繳款、后配售的要求保持一致,體現公平性。

      而針對近期有媒體報道“發行定價是一道數學題”的情況,張曉軍回應,從已經完成定價的10家公司情況看,各公司的發行結果實際上各有不同,有的與行業平均市盈率接近,有的低于行業平均市盈率,還有1家公司高于行業平均市盈率;有8家公司沒有安排老股轉讓,2家公司根據承諾鎖定12個月的投資者股票獲配數量轉讓了老股;8家公司募集到了公司需要的資金量,2家公司未募足。

      他介紹,在發行監管中,證監會重點關注四方面內容:一是發行與承銷方案是否符合承銷辦法的有關規定;二是發行人募集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證監會《發行監管問答—募集資金運用信息披露》的要求,募集資金需求量是否與其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和資本支出規劃相適應,避免過度融資;三是老股轉讓計劃是否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中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主要用于籌集企業發展需要的資金”的要求;四是發行定價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市盈率的,應連續三周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此外,張曉軍還介紹了后續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工作安排。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方案,計劃今年年底以前提出具體方案;但注冊制改革的實施,還要以修訂《證券法》為前提。

      注冊制改革方案將堅持市場化和法治化取向,從國情出發,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將堅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發行人、中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自行判斷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自擔投資風險。

      同時,在發行市場化改革推進過程中,決策部門還將逐步探索符合我國實際的股票發行條件、上市標準和審核方式。

    來源:21世紀網-《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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