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22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23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公告稱,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繼續按照2012年第10號公告和2016年第25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自2023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相紙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根據公告,本次復審調查的內容為,如果終止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是否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本次調查自2023年3月23日開始,應于2024年3月23日前(不含本日)結束。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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