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發布《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納入日常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要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納入日常管理,進一步加強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經費,提升監管能力,構建人財物支持體系。
《通知》表示,對違規開展田間試驗、南繁、環境釋放以及轉讓轉基因材料等活動,造成非法擴散的研發單位和研發者,取消承擔轉基因科研任務和申報安全評價的資格。對以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審定的,取消申請資格。對違規開展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等活動的企業,依法吊銷證照,嚴厲打擊。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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