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自然資源部將加強監管,進一步遏制“臨時用地不臨時”問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臨時用地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12日下午對外發布,通知要求全面實現臨時用地上圖入庫、加快存量臨時用地信息補錄、做好臨時用地政策銜接,進一步加強臨時用地監督與管理。
通知要求,農用地或未利用地上的臨時用地,全面上圖入庫。臨時用地經依法批準后,要在20個工作日內上圖入庫。對未上圖入庫或經核查不屬于臨時用地的,不予認可。
通知要求加快存量臨時用地信息補錄。以2021年年度變更調查認定的臨時用地圖斑為底數,由地方根據目前臨時用地狀況分類研究處置,該上圖入庫的及時補充上圖入庫。基礎設施臨時用地總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四年。為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允許地方探索使用銀行保函預存土地復墾費用。
通知要求,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檢查把關臨時用地上圖入庫,確保信息填報及時準確,發現違法違規審批臨時用地或批后改變臨時用地用途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等問題的,嚴肅依法依規查處,對問題突出的省份公開通報。(記者 王立彬)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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