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提高證券期貨服務業競爭力,促進中介機構創新發展,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總體原則、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意見》提出,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總的原則是:必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緊緊圍繞實體經濟的現實需求推進業務和產品創新,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提升證券經營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必須堅持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增強證券行業核心競爭力,推動金融服務協同發展,打造功能齊備、分工專業、服務優質的金融服務產業;必須堅持證券經營機構是創新主體,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尊重證券經營機構的首創精神,激發創新活力,落實創新責任;必須堅持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始終把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貫穿于創新發展全過程,堅持誠信為本,客戶利益至上,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意見》從三個方面明確了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是建設現代投資銀行。支持證券經營機構提高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完善基礎功能,拓寬融資渠道,發展跨境業務,提升合規風控水平,促進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和系統重要性的現代投資銀行。
二是支持業務產品創新。推動資產管理業務發展,支持開展固定收益、外匯和大宗商品業務,支持融資類業務創新,穩妥開展衍生品業務,發展柜臺業務,支持自主創設私募產品。
三是推進監管轉型。轉變監管方式,深化審批改革,放寬行業準入,實施業務牌照管理。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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