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5月12日發布通知,要求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本級以及所屬各級子公司在5月15日前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情況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5月19日前上報財政部。
根據通知要求,統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形式包括企業的股權混合、項目投資的混合、與境內民營資本的混合、境外與其他資本的混合情況,而統計內容包括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基本情況、混合方式、混合前后的股權比例、治理機制、取得的成效或存在的問題、改革建議。
上海社科院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花建表示,細分行業的市場化水平決定了該領域的文化央企混合制發展水平,民營資本進入較多的影視行業,央企在股權、項目合作上都與社會資本緊密連接,而在出版等領域的混合所有制則受制于市場開放程度差,在全國范圍內,即使有些開放程度差的領域有上市公司,但其混合所有制發展也不能算做得好。
通知稱,此次摸底是貫徹落實有關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求。
今年4月,中國社科院發布《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報告》稱,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現在已經進入“換擋期”,即把發展的基礎和動力從政府轉向市場,并將發展速度降下來,將發展重點轉向轉型升級,建議引導文化資源和要素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加快推動中央文化企業上市。
《人民日報》去年6月份所刊登的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的話稱,文化央企改制方面,財政部要善用各種激勵手段,發揮財稅杠桿作用,誰改革支持誰,鼓勵聯合重組,鼓勵資源整合。“對撤并部委主管的文化企業,以出資人為紐帶,理順管理體制”。樓繼偉對于文化央企發展的描述為,剛剛脫胎于事業體制,與主管部門沒有脫鉤,獨立性、自主性不強。依附于行政機構,依賴于行政資源,還不算真正的企業。“加快改制上市,實現股權多元化,這是擺脫行政依附、做大做活的正道”。
據財政部網站上周消息,光明網傳媒有限公司、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證券日報》社等19家中央所屬文化企業已被認定為轉制文化企業,已有6批181家中央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實現轉制。
2013年,中央財政下達給中央文化企業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為8.3億元,共支持39家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實施的55個項目。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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