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計委回應醫療服務價格調不動:要突破以藥補醫


    時間:2014-04-21





      今年,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擴大到1011個縣,明年全面推開。

      就縣醫院改革如何推進,記者采訪了國家衛生計生委體制改革司司長梁萬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姚建紅。 ——編 者

      一問 醫療服務價格為何調不動

      《關于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破除以藥補醫,理順醫療服務價格。例如,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

      但是,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的阻力很大,醫務界呼吁多年,始終沒有解決,難點到底在哪里?

      梁萬年說,取消以藥補醫是公立醫院改革的一個突破口。2012年6月,國家啟動實施第一批311個縣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踐證明,改革試點總體方向正確,政策基本符合實際,基本路子逐漸形成。無論是醫務人員、公立醫院,還是政府部門,破除以藥補醫的共識已經形成。

      取消以藥補醫后,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必須改革。

      20世紀80年代初,政府投入占到醫院總支出的35%,還有藥品加成等收入。醫院的支出減去這些之后,差額通過醫療技術服務收費來補足。這種情況下制定的價格是較低的,在當時也是合理的。

      之后,政府投入所占比例逐年降低。現在,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平均投入僅占醫院實際支出的6%—7%。這樣一來,醫療技術服務再維持以前的定價就不合適了。

      在這種定價方式之外,醫療技術服務定價還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全成本定價,即定價的基礎是成本,難點在于醫療成本不好核算。首先,醫生的人力成本無法核算,因為醫生薪酬較低,無法體現其價值。其次,技術成本也沒有標準,不同醫生做同樣的手術,價值是否相等?很難說清楚。第二種是按照醫保支付定價,即醫保機構根據支付能力,和醫院談判制定價格。第三種是實行國家定價,即政府制定統一的價格。

      盡管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已經成為共識,但定價的路徑和方法還有待探討。

      梁萬年指出,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需要走出一個誤區,即認為調價會增加患者負擔。事實并非如此。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必須堅持兩條“紅線”:一是患者總體負擔不增加;二是醫保基金可承受。

      二問 “越招標價越高”怎樣避免

      《意見》提出,改革藥品集中采購辦法。縣級公立醫院使用的藥品,要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以省區、市為單位,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原則,采取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等辦法開展集中招標采購,同時允許地方根據實際進行不同方式的探索。

      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已經實行多年,有人認為藥價越招越高,爭議很多。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能不能降低虛高藥價?

      梁萬年說,根據國際經驗,藥品團購是大趨勢。因為集中采購肯定比分散采購的談判能力強,這是大數法則。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出現了一些問題,并不說明方向錯了。

      過去,有的地方藥價越招越高,主要是因為招標價格和采購數量不掛鉤。醫院實行藥品順價加成15%的政策,招標價格越高,收入越多。因此,個別醫院希望藥品越貴越好。而個別藥商也希望藥價高,這樣才有回扣空間。這些醫院和藥商都希望藥價高,所以很難招到真實的價格。

      “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是借鑒了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的有益做法和經驗,克服了此前的弊端。如果事實證明這種做法在縣級公立醫院有效,那么在城市大醫院也是有效的。

      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后,還允許醫院和藥商二次談判議價嗎?梁萬年說,原則上不允許“二次議價”。雖然從局部上說,醫院通過“二次議價”降低了藥價,但從全局上看危害很大。如果各醫院都去“二次議價”,藥商迫于壓力,也許不得不降價,但集中招標價格就失去了意義,又回歸到分散議價的狀態,同時也會伴隨產生腐敗問題。

      《意見》提出,進一步增強醫療機構在藥品招標采購中的參與度。鼓勵跨省聯合招標采購,保證藥品質量安全,切實降低藥品價格。

      姚建紅認為,我國藥廠眾多,藥品市場供大于求。2011年,全國藥品總費用9468億元。其中,73.7%在醫療機構銷售。醫療機構無疑成為藥品銷售的主體。這次堅持以省為單位招標采購,鼓勵跨省聯合招標采購,就是為了增加團購力量和談判能力,切實把藥價降下來。

      三問 如何破解縣醫院人才流失

      最近,很多縣級公立醫院出現了“人才荒”現象,骨干人才流失嚴重。在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中,如何解決人才短缺問題?

      梁萬年認為,我國的醫生是事業單位人,而事業單位就有編制問題,涉及財政投入、養老待遇等一系列問題。因此,事業編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醫生的流動,尤其是向下流動。但是,如果醫生率先取消事業單位人身份,他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如何解決呢?這是核心問題。要解題,理應推進養老等社保社會化。

      人事制度不改革,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就很難推進。《意見》提出,合理核定縣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總量,并進行動態調整,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人員,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結合實際妥善安置未聘人員。

      姚建紅認為,受去行政化等多種因素影響,公立醫院的編制概念正在淡化。如果醫務人員不再是事業單位人,成為社會人,人才就會自由流動起來,也會為多點執業創造條件。

      梁萬年說,讓醫生獲得有尊嚴的薪酬待遇,是留住人才的關鍵。必須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目前我國醫生的薪酬偏低,這是公認的事實。必須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這需要研究和探索。例如,福建三明市探索醫生年薪制,其薪酬是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醫生最高年薪達30萬元,這一舉措有力地調動了醫生的積極性。

      《意見》提出,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制度。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到2020年新進入縣級公立醫院的醫生必須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加強縣級公立醫院骨干醫師培訓,研究實施專科特設崗位計劃,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

      姚建紅認為,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制度建立后,我國將出現一大批“標準化醫生”,有利于減少人才和患者的雙重逆向流動。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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