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2023〕217號)有關工作安排,經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組成聯合體自愿申報、車輛擬運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以下統稱“四部門”)組織專家對首次集中申報的方案進行了初審和擇優評審,研究確定了9個進入試點的聯合體。
下一步,四部門將按照試點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有序推進試點實施,并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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